【排名】我省首次公布空气质量日排名以后将常态化
空气质量月度排名,大家都很熟悉,但日排名大家未必见过。记者从省环保厅了解到,我省从7月6日开始,首次对外公布空气质量日排名。其中,新乡受特大暴雨影响,暂时没有数据统计。
7月5日榜单
排名前三:信阳、洛阳、许昌,排名后三:开封、濮阳、焦作。
7月6日榜单
排名前三:信阳、驻马店、周口,排名后三:三门峡、焦作、濮阳。
7月7日榜单
排名前三:信阳、许昌、驻马店,排名后三:濮阳、安阳、焦作。
7月8日榜单
排名前三:信阳、许昌、新乡,排名后三:平顶山、濮阳、焦作。
7月9日榜单
排名前三:济源、洛阳、周口,排名后三:安阳、平顶山、鹤壁。
7月10日榜单
省辖市排名前三
三门峡、许昌、周口。省辖市排名后三
南阳、鹤壁、焦作。
直管县(市)排名前三滑县、长垣、永城。
直管县(市)排名后三汝州、兰考、巩义。
(榜单前三、后三均以空气质量从好到差排序)
记者了解到,在排名公布的同时,各地市的年度优良天数完成情况也同时公布。其中,信阳(123天)、鹤壁(109天)、开封(109天)、周口(108天)、驻马店(103天)排名靠前,均在100天以上,济源、许昌都在99天。郑州完成情况较差,仅有67个优良天数。
省环保厅相关人士说,对于多次在排名中位次靠后的地市,环保部门将采取相应措施。
【通报】攻坚战首周,我省18个省辖市PM10平均浓度为79微克/立方米
记者从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大气攻坚战首周(7月3日~9日),我省18个省辖市PM10平均浓度为79微克/立方米,10个省直管县(市)PM10平均浓度为76微克/立方米。
与6月26日~7月2日相比,省辖市PM10上升12微克,升高比例为17.9%。浓度不降反升的有平顶山、鹤壁、商丘、洛阳、濮阳、开封、新乡、安阳、焦作9个城市,上升比例最多的5个市是平顶山(上升98%)、鹤壁(上升50%)、商丘(上升39.7%)、洛阳(上升32.3%)、濮阳(上升20.8%)。
从今年1月1日至7月9日,我省18个省辖市累计浓度为140微克/立方米,浓度值高于全省省辖市平均值的有郑州、新乡、濮阳、安阳、商丘、焦作、三门峡、漯河8个市。其中,郑州、新乡、濮阳、安阳、商丘绝对值较高,均超过150微克/立方米。其中郑州市绝对值最高,达到162微克/立方米。
同时,距离全年目标值差距较大的省辖市达到了10个,比例超过了一半。这些省辖市分别是商丘、焦作、濮阳、新乡、许昌、漯河、驻马店、南阳、鹤壁、三门峡,其中差距最大的是商丘,差距达到了51微克。
而在直管县(市)中,浓度值高于全省直管县(市)平均值的有巩义、兰考、滑县、汝州、鹿邑5个县(市)。绝对值最高的是巩义,达到154微克/立方米。
7月11日,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我省重拳治理扬尘,施工工地扬尘防治要坚决实现"六个百分之百"目标,即施工工地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我省专门成立建设工程施工和城市道路扬尘治理领导小组,在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房屋拆迁及建筑物拆除工程施工现场,要求设置控制扬尘污染责任标示牌,并在工地主要扬尘产生点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实行施工全过程监控。对转运土石方、房屋拆迁及建筑物拆除、现场搅拌等易产生扬尘的工序,要求必须采取降尘和湿法作业措施,全时段保持作业现场湿润无浮尘。
去年以来,全省共投入财政资金6.23亿元用于购置机械化清扫、冲洗等装备,其中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资金1.98亿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正在积极推动将扬尘治理费用单独列入建设工程造价,适当提高扬尘治理费用标准,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在招标投标中予以明确,督促建设(拆除)单位及时支付扬尘防治费用(包含建筑垃圾处置),施工单位要利用好扬尘污染防治费用,确保专款专用。
据悉,我省将严格按照"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标准和"三个落实"(落实备案、落实视频监控、落实监管责任人)要求,逐一对施工工地进行达标验收,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对拒不整改的施工企业纳入"黑名单"。
7月11日,记者从河南省高速交警总队获悉,7月15日零时起,河南省行政区域内所有高速公路范围内将禁止黄标车通行。对于违反规定驶入高速公路的黄标车辆,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道路安全法》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河南省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工作方案的通知》(下称《工作方案》)等规定依法处理。
据了解,近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2016年河南省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2016年10月底前,要求全省淘汰黄标车209048辆和老旧车193533辆,总数达40万辆。其中淘汰黄标车任务量前三位的省辖市是,郑州24088辆,周口20411辆,濮阳20322辆;淘汰老旧车任务量前三位的是,周口(含鹿邑)39511辆,开封(含兰考)20128辆,商丘(含永城)17362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