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深山油菜花盛开消费维权法官来

2017-03-14 09:35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南阳讯(记者 周永生 通讯员 冷新星) 凌寒冒雪几经霜,一沐春风万顷黄。3月13日下午,淅川县滔河乡蔡家村环周的山上尽是油菜花,春雨洗礼后愈加金黄。淅川法院盛湾法庭庭长万华锋不远数十公里山路走进大山深处,对一起产品质量侵权纠纷案件进行巡回审理,为大山村民主持正义。

  当庭了解,原告全某于2016年8月15日在被告杨某所经营的门市购买某品牌太阳能一套及附属配件、管材,并由杨某到原告家中进行装配。2016年9月中旬,原告在使用该太阳能时,突然出水的水龙头爆裂,将上部旋钮冲出,热水从水龙头溅射至原告头面部,导致原告头面部大面积烫伤。与杨某协商无果后,全某遂将杨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

  原告方当庭提供售出的太阳能收据一份,产品说明书一份作为证据,来证明所购太阳能及相关附件(未超过质保期的冷热水龙头)与被告买卖关系成立,并由被告安装成为事实。同时原告认为,被告在安装太阳能水龙头时未经过降温、恒温缓冲装置等技术处理,存在技术不达标,和产品质量缺陷,才造成原告受伤。

  被告方则认为,水龙头爆炸有多种原因,不能说明水龙头爆炸是质量原因造成,应由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鉴定。并对原告提供的医院诊断证明和医药费要据无关联进行反驳。同时被告认为,原告在使用太阳能一个多月过程中,并未就水龙头质量问题或存在安全隐患向被告提出异议,原告受伤与自己使用不当存在必然关系。

  经过法庭程序、现场勘验及法官劝解,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意见,由被告补偿原告各项费用共计6000元,被告当场履行,原告写下承诺书不再就此事向原告主张权力,双方握手言和,和解履行撤诉结案,受到在场听审村民一致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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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亚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