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伐树木现场
嫌疑人权某指认现场
映象网驻马店讯(杨晓 冯占华)2月28日10时30分,西平县权寨镇石羊王村村民梁某某到西平县森林公安局报警称:其在村北种植的十棵杨树被人盗伐,梁某某怀疑是同村的刘某某把他家的树卖了,原因是被伐的杨树正好长在刘某某的地头,只有他和梁某某的树被伐有利害关系。
案情就是命令,西平县森林公安局民警于立新、赵晓六、杜恩广立即赶赴现场对现场进行勘查,发现被伐的杨树新鲜伐根十株,树干被人运走,现场只有散落的零星树枝,民警勘查现场的同时进行现场走访,现场附近养猪的刘某某在2月24日上午发现有人伐梁某某家的杨树,以为是梁某某卖树了,由于距离较远,没有看见是何人伐树。经现场走访其他群众,也没有发现是何人所伐。经向梁某某怀疑的刘某某了解,他表示,不知道梁某某的杨树是何人所伐,梁某某的杨树被伐和他本人没有任何关系。由于梁某某怀疑刘某某偷卖他的杨树,刘某某感觉很冤,和梁某某大吵大闹起来,双方由此结怨,刘某某和梁某某都要求公安机关快速破案。
群众的压力变成了森林民警的动力,办案民警经过大量的走访,调取伐树人员可能经过路段的监控摄像头,终于确定伐树人员是权寨镇秦庄的权某某等三人。民警立即通知权某某等人到案,权某某等人称这树是石羊王村的陈某某以一千元的价格卖与权某某,并把一千元的树钱给了陈某某,伐树是他们所买,由于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他们只承认滥伐林木,否认盗伐林木。陈某某到案后,向公安民警供述了把他的十棵杨树卖给权某某的经过:陈某某几日前就表示要把自己长在石羊王村后西边沟里的十棵杨树卖给权某某,并告诉权某某这十棵树长在沟西边。经民警现场勘查,陈某某的十棵杨树长在南北沟的西侧,一直未伐,梁某某家的杨树长在东西沟的南侧,权某某听了陈某某说的在沟西边后,以为是在西边沟里的树,由于种种原因,陈某某一直没有带领权某某实地看树,吴以为梁某某家的杨树就是陈某某家的杨树,就错把梁某某家的杨树当成陈某某家的杨树给伐掉了。
案情真相大白后,民警及时到石羊王村找到梁某某和刘某某,向他们通报了案情,梁某某解除了对刘某某的怀疑,权某某及时赔偿了梁某某的损失,刘、梁两家尽释前嫌,石羊王村又恢复了昔日的和谐,民警看到这一切,都舒心的笑了。
由于权某某所伐杨树的活立木蓄积达不到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西平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对权某某等人予以林业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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