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济源:向乡镇“放权赋权” 为基层“减负增能”
新华网郑州3月2日电 近日,河南省济源市北海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群众举报,依法对某饭店餐桌椅堵塞安全通道行为进行查处,并开具《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这是济源市16个镇(街道)在获独立行使首批下放的县级行政处罚权后,首次行使处罚权。
一“单”激起千层浪。“以往执法职能主要由市县行政机关承担,镇(街道)有管理职责但无执法手段,权责不统一,造成‘看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行业主管部门‘条条’形式的执法体制,逐渐难以适应城市管理需要。”济源市机构编制部门相关负责人说。
2020年以来,济源市在镇(街道)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试点,依法向镇(街道)放权赋能,推动治理重心下移,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保证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有人办。
2021年12月28日,济源举行放权赋能改革动员会议暨首批下放镇(街道)行政处罚权交接仪式。根据“中心下移、依法下放、权责一致”的原则,依法赋予11个镇政府60项行政处罚权,赋予5个街道办事处30项行政处罚权。为了避免承接不住、胡乱执法,激化人民群众和基层政府的矛盾,引发行政争议,济源在镇(街道)统一设置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便民服务中心,并核定人员编制,连人带编下沉316名人员,指导镇(街道)统一成立综合行政执法领导小组,统一建立“三级”执法责任网格,统一按照“网格巡查+日常监管→现场处置→立案处罚”的模式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同时,分3个批次集中对325名基层工作人员进行了系统的岗前业务培训,并采取上门帮带、现场教学、上挂下派等方式,对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全流程培训指导。
在职权下放的同时,济源还建立了衔接配合机制,通过厘清执法边界、规范案件移送、实行信息共享、强化协同配合,指导首批5个放权单位制定支持镇(街道)行使下放行政处罚权的保障措施,建立了镇(街道)指挥调度中心与市级行政执法部门直联直通的“纵向”衔接机制以及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相关业务口之间的“横向”协作机制。
为镇(街道)“放权赋权”,让济源的基层政府干事底气足了、办事效率高了,担当作为有干劲了,更好激发了镇(街道)政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
济源市委书记史秉锐说:“将执法权适度下移,扩大基层政权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是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高社会治理能力,打通经济社会管理最后一公里的有益探索,也是深化改革过程中的时代要求。” (刘永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