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对教育法进行修改。修改教育法的决定将于2021年4月30日起施行。
教育,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过程。修改后的教育法提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完善冒名顶替入学的法律责任,是此次教育法修改的重点之一。法律明确,在招收学生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不符合入学条件的人员;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新修改的教育法,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入学资格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撤销入学资格,并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已取得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的,由颁发机构撤销相关证书;已经成为公职人员的,依法给予开除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与他人串通,允许他人冒用本人身份,顶替本人取得的入学资格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已经成为公职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修改的教育法还增加规定,组织、指使盗用或者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入学资格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属于公职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入学资格被顶替权利受到侵害的,可以请求恢复其入学资格。
新华社北京4月29日电(记者胡浩)
新华社北京4月2日电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单行本,已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即日起在全国新华书店发行。
反食品浪费法通过了!
商家诱导误导超量点餐,最高罚1万 食品生产经营者严重浪费,最高罚5万 制作发布传播暴饮暴食视频节目,最高罚10万 ……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今天上午表决通过反食品浪费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弘扬传统美德、保障粮食安全,防止食品浪费从此有法可依。其中,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最高罚1万;制作发布传播暴饮暴食视频节目,最高罚10万。
修改教育法的决定将于2021年4月3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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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上午,襄城县人民法院召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座谈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代表、群众代表、企业家代表参加。
4月27日,蒲源集团党总支、工会、团委联合开展了“学习百年党史,汲取奋进力量”党史学习教育,集团党总支青工委员、团委书记娄会成宣读了《蒲源集团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阶段总结及下阶段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安排》,带领大家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