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氏家庙。图片来源:长沙晚报。李锋 摄
据湖南省浏阳市荷花街道办事处微信公众号消息,昨日,该街道办就街道境内一处家庙的拆除情况作出说明,称被拆除家庙既非谭嗣同祖祠,也非文物。
该街道办称,浦梓港谭氏家庙并非谭嗣同祖祠。在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中,浏阳市文物管理局对浦梓港谭氏与梅花巷谭氏(谭嗣同先祖)之间渊源关系进行了详细考查、论证,结论为:浦梓港谭氏迁浏时间为明朝洪武年间(1368-1398年),由江西袁州迁入;梅花巷谭氏迁浏时间为明朝天启七年(1627年),由湖广长沙府长沙县迁入,两支谭姓迁浏时间相差200多年,并非一脉。故浦梓港谭氏家庙并非谭嗣同祖祠。
该街道办还表示,浦梓港谭氏家庙并非文物。2010年3月11日,浏阳市文物管理局聘请省、长沙市文物专家就谭氏家庙文物认定问题召开了专题论证会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文物认定管理办法》,出具了《关于浏阳市荷花街道浦梓港谭氏家庙文物认定的意见》。认定意见为:依据《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査文物认定标准》和相关规定,浏阳市浦梓港谭氏家庙不予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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