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精准的客户名单出售给一些三无推销公司
顺丰11名员工出售客户隐私获刑
在月初开始施行的首部快递业法规《快递暂行条例》规定,泄露用户隐私的行为最高可被罚10万元。此前,已有多个快递公司推出了“隐私面单”,用户姓名、电话等信息不可见。不过,如果是快递员内部盗取,则“家贼难防”。
业内人士介绍说,每个快递包裹有唯一的编号,快递员投递的过程中会根据投递物品的种类进行“分类”。在办案过程中,民警发现,用于交易的快递信息中,“保健品”和“收藏”是最大的两类,因此这两类客户最容易被“诈骗变现”。
日前,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多人出售客户快递隐私信息一案做出终审裁定,11名顺丰员工及8名相关人员被判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被处以有期徒刑10个月到3年不等。在该案中,顺丰员工将精准的客户名单出售给一些三无推销公司,有人表示,保健品、收藏品、药品的大客户资源最吃香。
在月初开始施行的首部快递业法规《快递暂行条例》规定,泄露用户隐私的行为最高可被罚10万元。此前,已有多个快递公司推出了“隐私面单”,用户姓名、电话等信息不可见。不过,如果是快递员内部盗取,则“家贼难防”。
每条2元顺丰仓管出售大量信息
荆州市顺丰快递员杜某表示,自己作为资深快递员,了解到有销售保健品、收藏品、药品等大客户资源的快递员很吃香,经常会有人找上门来,希望购买到这类商品的购买者的信息。
虽然他手中就握有一家售卖收藏品的电商大客户,经常接单为其发货;不过,由于公司使用了隐私面单,面单上不直接写明收件人的信息,他也无法批量获取其他客户信息。于是,他联系到了顺丰某网点仓库管理员汪某、冯某等人,提出向其购买这些客户的信息。
随后,杜某以2元一条的价格购买到近2万条公民个人信息,然后再通过社交软件转卖,以此获利。据悉,他由此获得违法所得16万元。
据报道,他将上述资料出售给一些三无公司或诈骗人员后,对方就会对客户进行精准营销。“您这个藏品很值钱,我们公司愿意高价回收”,“需要您支付一笔保证金,为藏品质量作保证”,警方表示,嫌疑人如此以“文化公司”、“收藏公司”为幌子,拨打电话进行欺诈,目的就是为了“赚取保证金”。而这样的精准推销,直指目标客户,得手率更高。
业内人士介绍说,每个快递包裹有唯一的编号,在快递员投递的过程中,会根据投递物品的种类进行“分类”,而这个分类就很值钱。在办案过程中,民警发现,用于交易的快递信息中,“保健品”和“收藏”是最大的两类,因此这两类客户最容易被“诈骗变现”。尤其是购买保健品、壮阳药的中老年人,更是网络电信诈骗的弱势群体。
隐私面单家贼难防
国家邮政局的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快递业务量完成了400.6亿件。也就是说,平均每人每年要收发30个快递,在庞大的数据量面前,隐私保护就是其中重要一项内容。
为此,多个物流企业采用了“隐私面单”。在这种面单上,消费者的信息包括姓名、电话等通过技术处理,不直接显示在快递面单上,而只允许派件员查看。一些更加先进的技术还会将用户手机号码加密处理,派件员也只能通过APP直接进行拨打,无法看到号码。这样一来,用户的隐私保护力度被提升了。
不过,在该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为快递公司内部具有一定权限的人员,他们在工作中也许并不位高权重,但实则掌握着重要隐私内容,可在后台查看并外传;并且他们毫无对用户隐私的保护意识。在该案件中,顺丰石家庄分公司的安保部主管在听说“出卖面单挣了不少钱”之后,不仅不加以阻止,反而也参与其中,借以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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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露用户隐私最高可被罚10万元
快递业高速发展的同时,不少用户都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隐私信息被泄露、快递丢失、损坏……因此,加强快递行业监管备受社会关注。《快递暂行条例》作为国内首部针对快递行业的行政法规,已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快递用户十分关心的隐私问题,在条例中有了明确规定。
条例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在快递运单上记录除姓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以外的用户身份信息。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建立快递运单及电子数据管理制度,妥善保管用户信息等电子数据,定期销毁快递运单,采取有效技术手段保证用户信息安全。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用户信息泄露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报告。
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建立快递运单及电子数据管理制度;未定期销毁快递运单;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用户信息泄露的情况,未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未向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报告等情况的,在没收违法所得的同时被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内人士表示,未来快递业的用户隐私保护问题有法可依,会对快递公司员工造成威慑力。
本版文/本报记者 温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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