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林州政府文件失灵 企业叫苦不迭

2016-12-26 11:01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们严格的按照政府文件要求投入巨额资金组建渣土运输车队,如今政府的文件却不管用了,‘黑渣土车’依然泛滥,导致我们花巨资购买渣土运清车辆长期闲置,这损失由谁来赔?!”近日,河南林州市一渣土清运公司负责人谭先生向记者抱怨说。

  据了解,2015年2月,为了规范林州市的渣土清运工作,有效抑制沿途抛散和道路扬尘,切实改善林州市环境空气质量,林州市环境综合整治蓝天碧水工程指挥下发了“林治指[2015]1号”文件——《关于规范渣土清运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林州市渣土清运管理办法》。

  该办法要求,所有渣土运输车和粉状物料运输车,必须采取密闭措施,并安装卫星定位系统,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严肃查处运输车辆覆盖密闭不严、物料洒落等违规运输行为,建立城市及周边、陵阳镇道路巡查制度,及时发现解决道路扬尘问题。文件同时要求,将对全市的渣土运输企业和车辆重新审查验收,只有通过审查验收附合渣土清运资质的企业和车辆才能在林州市从事渣土运输。

  该文件下达下达后,林州市有六七家渣土清运企业向指挥提交了渣土运输申请。

  2015年6月1日,林州市蓝天碧水工程指挥部组织林州市监察局、环保局、住建局、行政执法局、交通局、公路局、交警大队和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依据林治指[2015]1号文件对申报渣土清运资质的企业进行了验收。

  2015年6月18日,林州市环境综合整治蓝天碧水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公布首批通过验收渣土清运企业的公告》。

  该公告写道:“经综合评比,研究决定林州市大路渣土清运有限公司、安阳市德鑫土石方清运有限公司为首批过验收的渣土清运企业。”

  公告强调:“各建设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林治指[2015]1号’文件要求,不得将建筑垃圾和渣土交由未经核准的渣土清运企业或个人承运。否则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之后,2015年7月1日,林州市人民政府再度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渣土清运工作的通知》(林政文[2015]134号)。该文件强调,要加强渣土运输的源头治理,自(2015年)7月1日起,新申请建筑垃圾和渣土清运业务的建设施工项目,不得将建筑垃圾和渣土交由不符合要求的清运企业或个人承运。文件要求,自2015年7月1日起,市区内各在建项目及施工工地必须在出入口安装摄像头,并与林州市“天眼工程”连接。

  文件提出,要采用北斗/GPS定位、无线射频识别、GIS信息网络等先进技术,加强对建筑垃圾、渣土清运企业和车辆的监管。并要求住建局、行政执法局、交通局、交警队抽调专职人员,组成联合工作队伍,全天候、不间断的对市区内违规运营的建筑垃圾、渣土清运车辆进行查处。

  该文件还宣布,成立以副市长王景敏任组长涵盖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市行政执法局、住建局、交通局、公路局、交警队等机构人员在内的林州市建筑垃圾、渣土清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渣土清运工作。

  2016年4月13日,林州市环境综合整治蓝天碧水工程指挥依据上述文件又下发了“林治指[2016]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施工扬尘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渣土清运公司必须到林州市城市行政执法管理局备案登记,在领取渣土准运证、通行许可证后方可从事渣土清运工作。所有渣土运输车辆必须纳入渣土清运公司管理。

  通知还强调,施工建设单位在取得《渣土处置核准通知书》后,方可到市住建局、市拆迁办办理规划许可等其它后续手续。

  安阳市德鑫土石方清运公司谭先生对记者说,从林州市下发的一系列文件看,林州市政府整治渣土清运工作措施非常严厉,态度异常坚决。也正是基于林州市政府这一系列文件和看起来非常严厉的措施,我们公司从2015年初开始,严格的按照林州市环境综合整治蓝天碧水工程指挥部及政府相关文件相关标准,斥资上千万元购置渣土运输设备、改装渣土清运车辆,为渣土运输车辆配备GPS定位系统,对公司的渣土运输设备进行了全面的更新和升级。同时公司还向政府缴纳了30万元的渣土清运保证金。

  “然而,实际情况并不像我们想像的那样:没有被政府列入清运渣土名单的企业的渣土清运车辆,照样满街的跑。这些不再名录的企业以超低价承揽渣士运输,致使像德鑫这样的按政府标准组建的渣土运输公司面临无渣可拉的尴尬局面。更令人不解的是,林州市主管市领导和相关主管部门公然给这些不在清运名单的之例的的渣土清运企业颁发渣土清运许可证。”

  据谭先生介绍,由于林州市的渣土清运并没有想林州市政府之前说的那样只能由公告上公布的两家企业清运,遭成德鑫公司一年直接损失300万元,其中改装材料费52万元,利息损失150万元,车辆购置合同违约13万元,车辆保险费100万元。如果再加上车辆闲置造成的间接损失,德鑫公司一年的损失就达六七百万之巨。

  “通过政府严格审查被指定为林州市清运渣土的企业,被挤的无活可干,濒临倒闭,没有通过政府审验的渣土清运车辆畅通无阻。劣币驱良币的闹剧,正在林州市上演。”

  记者在林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综合执法大队见到了该市所有清运渣土企业及车辆名录,这份名为“渣土车县(处)级分包领导、直接责任人名单”,详细的记录了该市清运渣土车辆的车牌号、驾驶司机,以及直接负责人。名录显示,目前在林州市从事渣土清运的企业有6家,其中4家企业不在官方最初公布的渣土清运企业名录中。不在政府公布名录中的企业清运渣土车辆占到全部清运车辆的60%左右。

  令人不解的是,这份名录还显示,林州市副市长栗彦林是该市所有渣土清运车辆的直接负责人。有市民看了这份名录戏称,“林副市长成了渣土清运公司总经理”。

  针对谭先生反映的问题,林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综合执法大队郭队长解释说,当初政府要求企业申报渣土运输资质时,设置了比较高的门槛,导致仅有大路公司和德鑫公司两家企业通过验收,而原来从事渣土运输企业均未能过关。但这两家企业根本无法满足林州市渣出清运的需求,在这种情况下执法局只好又选择了一批条件比较好的渣出运输企业参与林州市的渣土运输。

  郭队长认为,德鑫公司无渣可拉是其营销能力不行,与其他无关。“政府可以给你牌照,但不能帮你拉业务。”

  郭队长告诉记者,目前林州从事渣土运输的企业算上大路和德鑫总共有6家,有运辆车辆70余部,这些车辆已基本能够满足林州市渣出运输需求,政府不准备再增加新的运输车辆。

  郭队长认为,造成林州市政府上述渣土清运政策执行不到位的主要原因在住建局,按照文件规定,不办理渣土清运手续的工地,不发规划证,不发施工许可证。“但住建局不在这一关键点把关,我们也没办法。”

  林州市住建局文局长对此并不认可,“渣土清运就是执法局的事,我们只是参与单位,让谁拉不让谁拉与住建局无关。“

  林州市副市长王景敏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2015年初林州市出台的渣土清运政策是基于当初林州市的渣土运输十分混乱的情况下制定的。王景敏承认,这项政策执行并不好。“我在去年底就不负责这方面的工作了,现在什么情况我也不清楚。”

  记者致电林州市目前主管此项工作的负责人副市长栗彦林,栗始终不接电话,发短信不回。

  河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决策与探索》原副主编郭先生指出,,政府文件是政府对城市和区域实施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他代表的是政府的权威。政府文件能否执行的好、执行到位关系政府能否对一座城市、一个区域实施有效管理。所以,政府在下发涉及城市或者说区域管理的文件时应三思而后行,慎重行文。而一旦形成文件,就应该令行禁止。否则,政府的权威将受到损害,政府权威的降低则会影响到地方政权的稳定。

  采访即将结束时,郭队长告诉记者,下一步林州市将对林州市的渣土清运工实行市场准入制,对那些在渣土运输中表现差,频繁违反交通规则、不按规定路线行走、不到指定地点倾倒渣土的车辆和公司,取消其渣土清运资格。

  而德鑫公司的谭先生依然是牢骚满腹:“我们正是基于对政府文件的信任,才投入1000余万元购置设备,组建车队,以期服务于林州市渣土清运事业,想没到竟落到今天这样的结果。” (记者 吴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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