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勾连疯狂套取惠农资金 灌渠成"豆腐渣"工程

2016-12-27 11:25 来源:检察日报

  ●河南省首起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垮塌式”腐败案

  ●不法老板盯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通过送钱送物获取工程

  ●贪腐“利益链”导致成灌渠成“豆腐渣”工程,稻田缺水

  ●相关官员滥用职权,将“小金库”资金寄存企业,供自己享乐

  近日,河南省桐柏县检察院成功查办了河南省首起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垮塌式”腐败系列案件,唐河县农综办原主任及相关负责人等4人因滥用职权、受贿、贪污先后被依法查处,其中唐河县委组织部原副部长、县农综办原主任王学迁因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贪污罪被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一条利益链

  两万“买”到两个项目

  2015年4月11日,中央电视台二套“经济半小时”栏目《缺水的稻田》曝光了唐河县农综开发项目农田机井配电设施损坏以及稻田缺水等严重工程质量问题,造成了广泛的舆论关注。该县部分农综开发“豆腐渣”工程背后是否隐匿渎职贪贿问题?为此,2015年5月初,南阳市检察院将唐河县农综办相关人员涉嫌渎职犯罪案件交由桐柏县检察院管辖。

  该院反渎职侵权局干警迅速展开秘密初查。干警专门绘制了农综项目开发“利益链条图”,其中有掌握工程招投标、后期竣工验收、报账领款签字审批等关键手续权力的唐河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该县农综办原主任)、现任县农办、农综办主任及相关负责人,还有若干项目承包受益人,这些人多少均与央视曝光工程质量有关。通过对“豆腐渣”工程背后的“利益链”分析。干警决定采取外围突破取证,“一案双查、渎贪并查”的策略。最终缺口从马某等外围行贿人口中打开。

  “2010年到2012年,我先后三次在王学迁办公室或其他地方向他送了钱,每次一万元,拿到了两个农综开发道路建设项目,其中一次他还变通项目给我追加了因水泥涨价补偿款25万元,农综办的人还以勘测费名义收取我们工程2%至3%的管理费,我们只有降低成本,工程质量也就没法保证……”2015年5月5日,重要行贿人、唐河县某工程承包企业老板马某(另案处理),在某地接受桐柏县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干警讯问时全盘供述了他的行贿事实,而且披露了唐河农综工程中标施工过程中的利润率、回扣比例、借用资质等一系列违法行为。马某到案后,经过干警几番政策教育,释法律讲利害,最终促使马某逐步交代了其在承建工程期间多次向王学迁和其他人员行贿等问题。

  经过秘密对其他重要行贿人的调查取证,证实王学迁任职期间相关农综开发工程套取资金、违规收费滥用职权问题严重,造成国家农综专项资金大量损失,且王学迁有受贿行为。

  三个编织袋

  内藏86万赃款秘密

  干警从“资金流”查到一个“汇聚点”——唐河县某水利建筑工程公司负责人刘某,通过技术手段分析,多笔资金似乎与王学迁有牵连。

  某水利建筑工程公司负责人刘某、会计秦某等先后被传唤。干警刚刚在询问时讲了讲国家政策,他俩便竹筒倒豆子般交代了各自的行贿问题。两人还交代了如何帮王学迁收取“工作经费”、如何当财务“管家”的详细过程以及财务账单去向。

  根据两人交代的线索,干警从唐河县水利局的废弃仓库中找出3个装有该公司往年的账簿、凭证的编织袋,经过认真核对后,终于发现了“端倪”:2006年起,王学迁以“工作经费”名义违规让某水利建筑工程公司从中标企业套取资金,以虚假条据从该公司财务账上走账,账证相符,单从财务账上根本看不出任何蛛丝马迹,然后“顺便”将此“小金库”资金“寄存”在该公司,共计86.2万元,以便自己在任职单位挥霍。

  将“小金库”“体外循环”,这些表明王学迁属于“智力型”渎职犯罪。掌握王学迁滥用职权和受贿部分事实并固定证据后,王学迁被南阳市检察院决定批准逮捕。

  四次受贿

  牵出“垮塌式”腐败

  王学迁性格外向,长期担任不同单位“一把手”,社会经历丰富,案发前与行贿人订立“攻守同盟”,反侦查工作准备充分。到案后他便声称患有各类疾病逃避侦查,办案组将计就计将王学迁送往医院作了十几项检查、化验,戳穿了他“装病”假象。

  办案组在预审中始终坚定信心,采取法律教育铺路、政策感化攻心。有一天,王学迁再次装病,4名干警抬担架送他检查,在过楼梯拐角时一位干警被撞伤手指,鲜血直流,这让他感动得热泪盈眶。特别是干警还给他端水端饭,扶着他上卫生间,还买来水果让他吃。多样化的关怀最终感化了王学迁……

  2015年9月,王学迁最终交代了办案组掌握的滥用职权和受贿事实,办案组迅速内查外调,几经奔波,固定了相关证据。

  经核查:2011年,王学迁违规安排向施工单位收取了“勘测费”34.64万元,安排某勘测设计队出手续收取,让该队报账员黄某保管,供王学迁掌管使用;2011年4月,王学迁收受施工队负责人马某好处费后,违规利用2010年农综项目资金变通给马某追加水泥涨价补偿25.9万元;2008年至2012年期间,王学迁利用职务便利,收受马某等11人22次现金、购物卡合计23.7万元,并为11人谋取利益;2008年至2009年,王学迁还利用职务便利与水利物资供应商代某“合伙”做生意,两人盈利300余万元。这期间,由于“资金链”断裂,王学迁将上述“勘测费”34.64万元中的30万元归己用于偿还代某货款。

  另外,办案组还从王学迁处挖出了其后任原农办主任兼农综办主任陈波,该县农综办原副主任李兴二人任职期间涉嫌滥用职权犯罪和受贿犯罪的犯罪线索,二人同时也被立案侦查。(汪宇堂 周闻胜 郭潜)

责编:张迪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