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贺海龙)新天科技是一家智慧水务、智慧燃气、智慧农业节水、智慧热力节能和基于物联网的智能计量仪表及系统平台的研发制造企业,主要为供水公司、燃气公司、热力公司、水利部门等行业主管机构提供能源管理信息化和智能化解决方案。
11月初,新天科技发布回购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实际价值的判断,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以增强投资者信心;市场和投资者尚未等来正式回购,回购前夕等来的却是新天科技董事的精准减持和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发布的减持计划。如此戏剧性,部分投资者直言看不懂。
2018年11月15日,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天科技 300259.SZ”)发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下称“权益变动公告”)。
权益变动公告显示,2018年11月14日王钧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以均价2.67元/股的价格减持其持有的新天科技无限售流通股51.5万股,减持数量占新天科技总股本的0.0438%。
王钧为新天科技现任董事,非新天科技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此次减持后,王钧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约5878.27万股,占新天科技总股本的4.99998%,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市场人士分析认为,对于亟待套现的一些股东来说,5%的红线一旦解除,便意味着其在后续减持过程中将不再受及时披露等相关义务的限制,不仅能避开监管,还可以灵活减持,甚至随意减持,减持方式、时间等有更多选择,获利空间也会增加。
王钧持有新天科技股份精准降至4.99998%披露的当天,新天科技则再次发布了关于“部分监事、高管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下称“减持预披露公告”)。
该份减持预披露公告显示,出于“个人资金需求”,新天科技的监事宋红亮及董事会秘书杨冬玲同时抛出减持计划,计划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股权激励授予的股份及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截止11月15日,其中宋红亮持有新天科技约281.19万股,杨冬玲持有新天科技33.22万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0.24%和0.03%。此次宋红亮和杨冬玲拟减持新天科技股份数量分别不超过70万股和12万股。
从减持数量上看,两人合计拟减持不超过82万股,数量并不算太多,对于市场的影响冲击有限。
无独有偶,11月5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公司实际价值的判断,保持公司长久持续运营的能力和发展前景,新天科技才发布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下称“回购预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本公司部分股份,用以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稳定投资者的投资预期,增强投资者信心。
回购尚未开始,近期新天科技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却抛出减持计划,这或是更多令市场和部分投资者不安的地方。
回购预案显示,拟回购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回购新天科技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0元/股,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此次回购价格不超过3.50元/股的条件下,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857.14万股,回购股份数量下限占新天科技目前总股本的0.7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新天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费战波先生于2018年11月1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本次回购股份的预案。截止11月5日,费战波持有新天科技股份4.20亿股,未来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本次拟回购公司股份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新天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作出决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将于2018年11月22日下午14:30召开,此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1月16日(星期五)。
而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21日下午15:00至2018年11月2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新天科技管理层就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重大发展影响的分析表示: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23.1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9.01亿元。
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新天科技本次回购股份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议案后的12个月内择机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也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
(上市公司新闻热线:0371-65888588;13323860589)
日前,深交所就《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
受今年以来二级市场的深幅调整,上市公司股价在底部徘徊的不在少数。而随着10月底《公司法》回购新规的出台,回购的上市公司的数量亦明显增多,
公司股份回购只是资本运作的一种手段,短期内确实有利于提振信心、稳定预期以及改善财务报表,却并不创造长期价值,过分夸大股份回购制度正面效应并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