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25日电(于子茹)最高检25日发布第十三批指导性案例。本次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共3个,均为公益诉讼,其中之一为“曾云侵害英烈名誉案”。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万春表示,当前,公益诉讼已成为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新领域。指导性案例具有针对性、灵活及时等特点,在指导规范检察工作中具有独特作用。
据介绍,第十三批指导性案例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选取典型案例回应了实践中如何判断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如何根据行政成本较小社会效益较大原则提出检察建议、英烈保护民事公益诉讼如何履行诉前程序等疑难问题,对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提供了重要参照。
本周有两条关于文物的新闻备受关注。文物和文化遗产具有物质和精神双重属性,如何处理好文物保护与利用关系一直备受关注。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10起破坏文物典型案例,揭示了文物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11月18日的《人民日报》“一线行走”栏目刊发了一篇文章,今年3月,浙江金华婺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良才到箬阳乡例行走访发现,乡里的茶企和茶农一个个眉头紧蹙,似乎遇到了什么困难。
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下称未保法)第106条规定:“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相关组织和个人未代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督促、支持其提起诉讼;涉及公共利益的,人民检察院有权提起公益诉讼。
食以安为先 最高检与十部门日前下发 《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 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检察公益诉讼的 相关问题作出细化要求 策划:最高人民检察院新媒体 文案:丁靓 制图:王翊乔
《意见》明确了关于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检察公益诉讼的线索移送、立案管辖、调查取证、诉前程序、提起诉讼、日常联络和人员交流等7方面19项问题。关于印发《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 配合依法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意见》的通知
(记者 张素)记者10日从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为更好地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多部门共同发文以明确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负责人说,《意见》建立公益诉讼线索移送、会商研判和信息共享机制,规范检察机关相关办案流程和机制,完善调查取证过程中的协作配合机制,明确行政执法机关履职尽责的标准,建立完善日常联络机制和人员交流和培训机制。
疫情防控期间,山西省检察院专门部署了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十个一”专项活动,严惩妨害复工复产犯罪,精准高效办理涉企案件。今年6月,安徽省检察机关开通了“96309”服务保障民营经济专用热线电话,打造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权益保障和权利救济的专用绿色通道。
3月13日,4家行政单位对检察建议进行了书面回复:在8月31日之前对石料厂全面进行停工停产,12月31日之前完成拆除搬迁和地形地貌及周边环境恢复治理。经过一年多的整治,全区京杭大运河沿线共取缔31家砂石码头和5个其他类型非法码头,拆除违章建筑4.4万平方米,取缔内河干线航道32台吊机。
卞建林:国务院2003年公布的《法律援助条例》第二章明确规定了法律援助的范围与形式,特别是第十一条规定了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自诉人等因经济困难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卞建林:民法典对刑事诉讼法修改完善以及刑事司法理念的影响主要涉及两个方面: 一是“刑民并重”或“刑民分离”。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日前披露,调研发现南京地区监管场所有399名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基本养老金,目前已发出10份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停发、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