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丽江一名小孩因为燃放烟花爆竹给给自己惹来了事端。2月10日大年初六,家住丽江玉龙新县城某小区的杨先生照例带着家中爱犬在小区中散步,到休息亭附近时,杨先生把狗拴在附近的树上,自己则在一旁与邻居闲聊。
期间杨先生听到炮仗的声音和自家爱犬的叫唤声,但因恰逢过年,他并未放在心上,继续与邻居聊天。直到杨先生听见小孩的哭闹声,才发现狗咬了一个孩子。
原来,当天上午,同住一个小区的9岁男童小鹏和伙伴一起在公共区域放炮仗玩,见杨先生的狗拴在树上,便把炮仗数次扔向了狗。受到惊吓的狗拼命挣断脖子上的狗绳,冲上去将小鹏咬了一口,所幸杨先生听到声音后及时赶到, 没有发生二次伤害。
杨先生介绍,爱犬今年5岁,从它2个月开始饲养至今没有发生过咬人事件。杨先生表示,自己一直都是文明养狗,“用的狗绳都是进口的,非常牢固,狗很聪明,从来没有出现过这种情况,狗应该是吓到了,自卫反应。”
当天,杨先生陪同小鹏到医院打了狂犬疫苗,一系列检查的费用都一并支付。
刚出医院,小鹏的母亲就跟杨先生索要5万元的精神损失费。
“孩子是我家的独子,如今我也年近40了,不可能再要一个,医生说了狂犬病是有潜伏期的,虽然现在看上去没什么事儿,但不能保证永远没事。”小鹏妈妈认为,自己的孩子被狗咬,精神方面也受到了极大的创伤,就算身体无恙,也给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阴影。
双方就赔偿问题产生了分歧,杨先生认为,自己已经将狗拴住,是孩子惹怒狗在先,支付一系列的医疗费用已经是出于人道主义,如若后期孩子出现疾病他愿意进行赔偿,但5万元的精神损失费不合理。
小鹏妈妈则认为孩子被咬是由于杨先生没能履行看护好宠物的责任,支付医疗费用和精神损失费无可厚非,后期孩子出现任何因为被咬引发的疾病,杨先生都应该负责。
在相关部门的调解下,杨先生最终赔偿小鹏妈妈一万两千元,并签署了后期引发疾病负全责的协议。
“大过年的,就当花钱消灾吧。”杨先生说。
记者咨询了法律方面的相关人员,其表示:狗主人把狗拴住,已尽到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孩子一方的监护人未履行好管护责任,挑逗狗被咬伤,应自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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