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讯(记者 孙欣 实习生 祁思元)公共法律服务好不好,群众最有发言权。2月25日,记者从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将建立“领导干部直接面对群众、直接听取批评意见”机制和“领导干部公共法律服务接待日”制度、“群众批评意见分析报告”制度,鼓励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评头论足”。
2018年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显著:全省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居)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村(居)法律服务工作室覆盖率达99.5%;全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2万件,其中,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9万件,为农民工讨回工资和赔偿款2.7亿元;全省共办理公证49万件,服务满意率99.6%。
今年,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将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同步评价,在服务中做到即时评价、随单评价。建立“领导干部直接面对群众、直接听取批评意见”机制,让人民群众随时能够向领导反映问题、提出批评;建立“领导干部公共法律服务接待日”制度,确保每天都有一名领导干部值班,面对面听取批评和意见建议;建立“群众批评意见分析报告”制度,通过各种途径收集群众批评意见,进行分类整理、分析、汇总,形成分析报告,全面提升新时代公共法律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12月3日,在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东外街道办事处长虹社区,工作人员正在向居民普及宪法和相关法律知识。例如,相声、小品等艺术形式可以成为法律知识的载体,模拟法庭可以更加直观地帮助基层群众感受公民的守法义务和法律的神圣威严。
12月3日,在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东外街道办事处长虹社区,工作人员正在向居民普及宪法和相关法律知识。例如,相声、小品等艺术形式可以成为法律知识的载体,模拟法庭可以更加直观地帮助基层群众感受公民的守法义务和法律的神圣威严。
日前,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出台“保市场主体、助企业发展、清挂案积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提出用3个多月时间对涉及国企、民企、外企、港澳台资企业等市场主体以及企业法定代表人、高管、关键岗位人员的刑事挂案、民事刑事积案进行全面清理,为全市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要求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为有效化解基层社会矛盾,须从服务供给主体、内容、动力三个维度,补齐公共法律服务短板,健全基层矛盾化解的公共法律服务机制。
记者今天(3日)获悉,司法部日前印发《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指引》强调,各类法律服务机构,要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以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职能作用,对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军人、公安民警、志愿者等群体提出的法律援助、公证、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需求,根据实际提供上门服务,减免相关费用。《指引》提出在疫情期间适当放宽经济困难审查标准,采取多种措施切实保障法律援助质量,继续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活动,为受援人提供有效法律援助。
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服务群众“不缺位”“不打烊”,郑州市金水区丰庆路司法所迅速行动,在丰庆路街道办事处的组织协调下,不仅发挥行业优势主动承担起社会责任,还捐赠物资向疫情一线奉献爱心。
连日来,山东省各地企业陆续复工复产。2月25日,诸城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王金祥、第四检察部主任杨光波一行来到该市和诚服饰有限公司,走访了解企业的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情况。
司法部日前印发《企业复工复产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优质高效的公益法律服务。主动跟进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需求,为生产经营困难、濒临破产的中小微企业提供法律帮助,为农民工在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就业和劳务纠纷等提供法律援助。
强化监狱戒毒场所疫情防控、加强重点群体法律援助……记者26日从司法部获悉,司法部日前出台意见,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2月6日,省司法厅与省贸促会沟通合作,参照工商联志愿律师服务团的模式,为贸促会下的外贸企业 开通法律支援平台或法律服务热线,成立包括10名律师在内的法律支援平台,全力帮助企业抗击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