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15日电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9年中央预算。
5.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上午9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民法典草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民法典草案修改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修改稿、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22日上午9时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听取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审查国务院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审查国务院关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说明、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的说明。中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28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决定建议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议程是: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审查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议案;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最高人民
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15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闭幕。习近平、李克强、汪洋、王沪宁、赵乐际、韩正、王岐山和大会主席团成员出席闭幕会并在主席台就座。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批准2019年中央预算。
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75405亿元,为预算的117.5%;全国政府性基金相关支出80562亿元,完成预算的103.2%。
会议听取了杨振武作的大会秘书处关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代拟稿、关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代拟稿的汇报,审议了两个决议草案代拟稿。
3月5日对外发布的《关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提出—— 提高养老保障水平。在基本住房保障方面,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安排1433亿元,增长12.4%。
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3月5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查《关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2018年中央预备费预算500亿元,实际支出17.48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地方加强非洲猪瘟防控等方面,剩余482.52亿元全部转入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