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燕子丹)3月20日,映象网记者自郑州市生态保护局获悉,根据郑州市空气质量会商意见,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的通知》,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于2019年3月20日19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因近期经开区空气质量指数较差,且被各级督导组督查发现问题较多,经开区于3月27日0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
同时,3月20日19时至21日12时风力较大,按照《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大风扬尘管控,执行以下临时管控措施:
1.全市停止建筑拆迁(拆除)施工,停止开挖、回填、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土石方作业(经市政府批准的应急抢险、民生工程除外)。裸露场地应当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各县(市、区)要及时组织对破损的苫盖网进行修补更换,对工地内外黄土裸露区域及时苫盖,洒水湿透,喷淋雾炮全部开启。
2.对城区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道路、重要国道省道市道县道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在空气湿度小于65%时,要增加吸尘、清扫、洒水、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2次(非冰冻期);
3.在空气湿度大于65%或气温低于5℃时,停止洒水、喷雾、湿扫作业。
3月21日12时大风扬尘管控自行解除。
秋冬季是一年中污染高发季节,污染程度重、持续时间长,为建立健全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机制,提高预防、预警、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2016年10月,《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正式印发。经过第三次修订,11月12日,《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修订)》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以市政府名义下发。
根据专家研判,10月20日至23日,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全省大部分地区将出现轻中度污染过程,部分地区部分时段将出现重度污染。
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对郑州、开封、平顶山、安阳、焦作、洛阳、许昌、新乡、鹤壁等重点区域启动了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管控时间为10月21日至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