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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加快立法步伐,到健全优待抚恤制度;从做好年度安置工作,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一年来,退役军人事务部各项工作平稳起步、多措并举,有序推进政策法规制定,持续提升服务保障水平。退役军人工作迈入新的发展阶段。
2018年4月16日,退役军人事务部挂牌仪式和成立大会在北京举行。退役军人事务部的成立,从体制机制上保障了退役军人的安置、服务和管理,温暖着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和军人亲属的心,退役军人工作迈入新的发展阶段。
一年来,退役军人事务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在军地相关部门支持下,边组建机构、边推进工作,各项工作平稳起步、有序推进。从加快《退役军人保障法》等立法步伐,全面开展信息采集,到健全优待抚恤制度,推进悬挂光荣牌工作;从做好年度安置工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到开展“八一”宣传活动、“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崇尚英雄·精忠报国”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一系列重磅政策陆续出台,一系列有力举措相继实施,提升了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水平,对于不断增强退役军人的获得感幸福感、激发广大官兵昂扬士气、汇聚实现强军梦强国梦的磅礴力量意义深远。
出台政策文件
落实安置任务
作为全新组建的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的当务之急是构建科学规范的组织管理体系、工作运行体系和政策制度体系。建部伊始,退役军人事务部就把政策法规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他们着眼长远,进行顶层设计,着手起草《退役军人保障法》《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等,确立退役军人政策制度的四梁八柱;他们立足当前,紧盯重点难点问题,制定各项具体政策,围绕退役军人移交接收安置、就业创业、优待抚恤、关心关爱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及其他方式,对相关政策制度进行了宣传解读。
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介绍,2019年工作的重要内容包括起草制定《退役军人保障法》和《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与《退役军人保障法》相配套的《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等也计划于年内制定修订;颁布实施后,将形成比较完备的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制度体系,能够更好地维护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合法权益。
“落实8万多名军转干部、40多万名退役士兵、2400名复员干部、9000多名军休干部和退休士官接收安置任务;首次将123家中央企业全覆盖纳入到年度退役士兵计划安置单位,提供1.5万多个岗位……”一组数字,反映出退役军人事务部成立以来在落实退役军人安置政策方面取得的显著进展。
退役军人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退役军人事务部移交安置司有关同志告诉记者,为落实好年度安置任务,退役军人事务部指导各地分批组织开展计划分配军转干部适应性培训,积极探索开展军转干部进高校专项培训,制定出台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的意见,修订《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此外,逐步健全“阳光安置”工作机制,努力推进“精准安置”,大力提升了安置岗位质量和标准,年度安置任务的完成进度、安置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做好接访办信
加强权益维护
挂牌成立的第二天就开始有序接待来访和办理来信;去年9月又开通了网上信访,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退役军人少跑腿”……认真做好来访来信办理工作,依法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是退役军人事务部成立以来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
除了畅通信访渠道,退役军人事务部积极建立健全信访制度,加强信访事项转办督办。制定《退役军人事务部信访工作办法》《工作人员五不准》等规章制度,确保信访工作有章可循。国务院将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纳入大督查范围,对各省(区、市)实行全覆盖督查。去年底,依托平安建设考评机制,退役军人事务部加大对退役军人事务历史遗留问题的考核评价权重,有力维护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下一步,退役军人事务部将继续指导各地创造性地开展接访办信工作,适时启动核查督办,推动退役军人事务重点事项依法及时就地解决,推动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及时有效落实,更好维护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合法权益。
创新帮扶方式
完善服务保障
全面建立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是做好退役军人工作的基础。退役军人事务部多措并举,多点发力,切实做好政策落实、帮扶解困、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扶持等工作,不断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水平。
贯通上下的工作体系逐步建立——截至2018年底,全国31个省(区、市)都成立了省级退役军人事务厅(局),市、县以下机构组建按计划推进,部分省份成立了省市县乡村五级服务机构。为了打通退役军人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今年2月26日,国家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挂牌成立,不久的将来,省、市、县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将全面覆盖。
推动实现退役军人高质量充分就业——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军地12个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联合人社部制定下发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结合实施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战略,选派优秀退役军人到边疆地区、深度贫困地区基层工作……一系列利好政策,全力推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2018年,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共组织培训自主择业军转干部1.4万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21.8万人,组织专场招聘会300多次、提供就业岗位60多万个。
鼓励倡导社会力量参与优抚工作——3月19日,退役军人事务部与10家银行签署拥军优抚合作协议,10家银行承诺将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金融服务。
加强对重点优抚对象的服务保障力度——自2018年8月1日起以10%的幅度,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补助标准。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了《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明确各地在悬挂光荣牌的同时,开展送年画春联、走访慰问和为立功现役军人家庭送立功喜报等活动,形成多种优待活动相结合的工作新模式。
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网站消息,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近日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下称“通知”)。提高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的残疾抚恤金、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
近日,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抚恤优待政策落地见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大力推动抚恤优待政策落实落地,营造引领全社会尊崇退役军人、关爱优抚对象的良好社会氛围。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消息,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圆满完成春运任务,为开年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意义重大。为做好2020年春运各项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满意出行,现提出以下意见。
5、被评定残疾等级退役士兵,退役60日内向安置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转接抚恤关系。5、被评定残疾等级退役士兵,退役60日内向安置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转接抚恤关系。
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壮阔征程中,退役军人工作昂首阔步走进新的发展阶段。与《退役军人保障法》相配套的《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等,也将在2019年制定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