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热点 > 正文

男子想离婚却不知找谁 配偶是个"假人"?

2019年04月28日08:43  来源:潇湘晨报

5034

  当新人将红彤彤的结婚证拿到手时,

  俩人的婚姻登记状态便是“已婚”。

  然而,

  桃源县人民法院漆河法庭

  却受理了一起“离奇”的离婚案件,

  男子在民政局的婚姻状态明明是已婚,

  而配偶那一栏却是一个“假人”,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图源自网络。

  一天上午,一名男子行色匆匆地来走进漆河法庭,焦急地说:“法官,我想离婚,可是不知道找谁离,这可怎么办?”离婚竟然找不到对象?这种离奇的事还是第一次听说。当男子把前因后果说清楚后,这个迷团才渐渐揭开。

  该男子姓胡,2009年时与一名张姓女子自由恋爱同居,没过多久女方怀孕了。家里人催着结婚,但是女方当时只有18岁,还不到法定结婚年龄,无法办理结婚登记。这时候有人提议可以利用假户口和身份证去办理结婚登记,考虑到孩子出生后需要上户口,张某便同意了。

  2016 年,双方因感情不和,张某一气之下便与胡某分居生活,此后双方再无任何联系。2018 年底,胡某准备开始新的生活,便打算与张某离婚,未料想,他虽然在民政局婚姻登记状态为“已婚”,但配偶那一栏却是“假身份”的张某,与她现在的身份证对不上。

  针对胡某的情况,法官查阅了相关法律法规,发现双方并未形成合法有效的夫妻关系,用假身份证办理的结婚登记属于结婚登记存在瑕疵。此类型的案件通过民事途径是无法解决的,但胡某在民政局的登记状态属于已婚,无法再行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此种情况下,唯一的救济途径就是起诉民政局,通过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撤销婚姻登记方能解除结婚登记。得到解决途径的胡某离开了,并表示以后一定要按法律法规办事。

  对此,法官告诫道:那些有骗取结婚登记想法的,用过非法手段骗取结婚登记属于不受法律保护的夫妻关系,如若发生离婚或者其他涉及夫妻关系的法律纠纷,将牵扯出不必要的麻烦。

文章关键词:假人 男子 结婚登记 离婚案件 夫妻关系 配偶 已婚 婚姻登记 法官 女方 责编:彭向华
5034

相关阅读 换一换

慢新闻

网传四川音乐学院封校?川音:假的! 网传四川音乐学院封校?川音:假的!

推荐视频

i新闻

新闻推荐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2 hnr.cn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映象网络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