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一条电动自行车只能载12周岁以下儿童的消息在网上发酵,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从评论来看,反对的声音占绝大多数。据了解,这条规定由来已久,并非新规,但是否最近才开始实施呢?5月26日,南宁交警也作出了回应。
近日,南宁警方在开展执法行动中查处并曝光了一批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载人信息,共对748名电动自行车违法超员的交通违法人员进行了实名曝光。随后,各大媒体纷纷转发,此事随即引来众多市民关注和热议,网上也炸开了锅。5月26日上午10时许,#电动车载12岁以上人算违规#登上微博全网热搜第35位。
此事在网上持续发酵,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各种各样的段子也流传起来。
据了解,电动自行车搭载12岁以上人员算交通违法 ,这条规定来源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章第42条: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可以搭载一人;在城市道路上驾驶时只可搭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儿童,搭载六周岁以下儿童应当使用固定座椅。
据查,这条法律于2009年已颁布实施。?相关法律人士表示,在此后的十年里,南宁的电动自行车经历了多个阶段的发展,而这条法律一直未作出调整,法律的滞后造成了管理上的尴尬局面。
同时,今年4月份起,国家正式启用了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对电动车赋予了新的规定。但有法律人士表示,目前人们所理解的“电动自行车”概念仍停留在过去,而现实生活中,道路上有超标车、过渡期旧标车和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等多种车型,通用该条法律已不合适。
对“一辆电动自行车只能载12周岁以下儿童”的规定,南宁交警回应,以往,交警部门在整治过程中也是依据此规定执法,只是没有对这一违法行为开展过集中性大范围的专项整治,所以此前并没有受到太大关注。
南宁交警还表示,目前正值“飓风行动”期间,此次南宁严查电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查处的是电动自行车超员3人(含)违法行为,此次所曝光的700多名驾驶员也是存在着此类违法行为。
去年4月电动自行车开始实施新国标,但很多地方规定了不同期限的过渡期,从今年8月1日开始,福建、贵州、江西、湖南、广东等多地过渡期结束,交管部门开始上街对超标电动自行车进行查处。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发布召回公告,天津雅迪实业有限公司将召回部分由其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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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召回范围内的TDT1126Z型电动自行车,由于骑行脚踏与后座乘客的支撑脚踏之间存在不合理的间隙,倒车时脚踏随动反转,可能存在夹伤后座乘客脚面的安全隐患。用户可登录雅迪公司官方网站查看持有的产品是否在受影响范围内,或通过客户服务热线(400-900-1212)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
7月11日早,杭州交警江干大队正在对辖区路段进行视频巡查,当巡查至富春路与江锦路路口时,一辆电动自行车引起了交警的注意。现场交警对驾乘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头盔和驾驶电动自行车违罚载人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罚。
成年人驾驶自行车可以在固定座椅内载一名儿童,但不得载12周岁以上的人员;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不得载人;5、本市鼓励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搭载12周岁以下儿童的,鼓励为儿童佩戴安全头盔;
眼下,一场“抢购潮”正在多国上演,抢购的正是中国人最熟悉的交通工具——自行车。疫情暴发以来,满载着一批又一批中国生产的防疫物资飞向世界各地,出口额已达日均30亿元以上。
今年4月,公安部宣布在6月1日开启“一盔一带”行动(头盔、安全带),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的问题,要依法查纠。不购买使用超标电动自行车、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尽可能佩戴头盔……依然是每个骑电动自行车的人都应自觉做到的。
2019年12月31日,郑州市公安局嵩山路分局案件侦办大队接群众报警,二七区亚星城市山水小区地下室的充电桩被撬盗,储钱柜中的5000余枚1元硬币被盗。随后,民警经过分析研判确定了其中一名嫌疑人刘某的体貌特征,但由于受到疫情影响,刘某一直销声匿迹不见踪影。
疫情之下,消费者不方便外出,网上电商顺势而为。4月19日,苏宁汽车发布418购物节后市场大数据,汽车用品销售同比增长281%,电摩销售同比增长413%,其中电动车卖出8000台,是往年的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