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独家 > 正文

给了好处费就能“操作”公租房?可千万不能信!

2019年06月02日19:00  来源:映象网

5034

映象网讯(记者 王韶卿 通讯员 李景生)2018年5月至10月期间,周女士、张女士等多人来到郑州市公安局二里岗分局案件侦办大队报案称,许某以给他人操作公租房为由,先后骗他人20000元、60000元等不同数额的钱财……民警根据受害人提供的线索,拨打许某的手机已欠费停机。而且,也不在家中。为此,民警于2018年10月将许某上网追逃。

 近日,郑州市公安局二里岗分局案件侦办大队中队长李晓有、中队指导员张定举、侦察员罗春风、赵丹等人,经过多日侦察,终于发现许某在吉林省梅河口市的行动轨迹。民警决定前往实施抓捕。昨日早上,民警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大力配合下,在梅河口市一居民小区许某的租房处,一举将其抓获,并于今日凌晨1时许押解回郑。

民警经过审讯得知:许某、49岁、郑州市人、无正当职业。谎称自己的弟弟在郑州市房管局上班,能操作出公租房来,只需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即可帮人操弄公租房。并根据他人所需公租房面积大小,收取他人20000元、30000元、40000元、50000元、60000元等不同数额的好处费。

2016年春节过后,周女士、张女士等多人找到许某,表示愿意让许某帮忙操弄公租房,先后收取了多人的好处费共计40余万元,并承诺2018年春节后,就可以拿到公租房钥匙。

周女士等人本以为交了好处费,就等2018年春节过后,领钥匙就可以住进新房。可谁知,整日好吃懒做的许某,将骗来40多万元钱,早已花光。伴随一个个咨询公租房的电话打入,许某来了个电话停机,玩起了失踪。

据许某交代,她家根本就没有人在郑州市房管局上班,说谎就是为了让“他人给自己好处费”。她收取了20余人的好处费早已花光,无奈,才逃往吉林省梅河口市一居民小区租房居住,没想到这么快就被民警抓了回来。

目前,许某已被刑拘。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群众,公租房是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请广大市民群众走正规渠道申请,千万莫轻信谎言,以免上当受骗,到头来后悔莫及!

文章关键词:好处费 公租房 责编:徐宁宁
5034

相关阅读 换一换

慢新闻

网传四川音乐学院封校?川音:假的! 网传四川音乐学院封校?川音:假的!

推荐视频

i新闻

新闻推荐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2 hnr.cn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映象网络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