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和每一个家庭都息息相关。日前,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应于2020年底前取消,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这个“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是怎么来的?为什么要取消?取消之后是否会影响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呢?
“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怎么来的?
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了原有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其中,新农合于2003年起开始推行,当时,为提高农村居民参保积极性,在建立大病统筹基金的同时,建立了个人(家庭)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小额门诊费用。在随后的实践中,个人(家庭)账户额度小等一些弊端逐渐显现。
为什么要取消?
中国劳动社保研究院医保室主任王宗凡表示,个人账户没有互助共济功能,这是它最大的一个缺点。
此次《通知》要求,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应于2020年底前取消,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
不少市民开始慌了:
医保个人(家庭)账户中的钱会不会被清零?
取消后对我们今后的医保待遇有什么影响?
国家医保局表示,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取消并不会降低居民的医保待遇,各地推进门诊统筹后,可将门诊小病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医疗费用均可报销,比例在50%左右。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鲁全介绍,个人账户的钱本来是自己交的,这时候如果用个人账户支付,就意味着完全是由个人在承担医疗费用,把个人账户取消之后,就意味着无论是大病还是小病,这些费用都从统筹基金里面出,意味着大家用共同的钱帮助那些产生了大额医疗费用的人,是医疗保险的基本逻辑。
取消之后是否会影响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1不会降低待遇 更是一个提升
为减轻参保群众的门诊大病负担,对于一些主要在门诊治疗且费用较高的慢性病、特殊疾病,如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糖尿病患者胰岛素治疗等的门诊医疗费用,也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并参照住院制定相应的管理和支付办法。
中国劳动社保研究院医保室主任王宗凡表示,年度费用比较高的一些门诊的慢性病,纳入到大病统筹的基金,和住院放在一起报销,报销的水平也比门诊报销水平更高。就是说它并不会降低待遇,甚至可能待遇是一个提升。
2不是所有医保个人账户都会取消
提醒大家注意,这次国家医疗保障局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通知》针对的是城乡居民医保,并不是所有医保个人账户。
也就是说,只有城乡居民医保中的个人(家庭)账户会被取消,城镇职工医保不会受到该《通知》的影响。
3取消个人账户不等于“医保清零”
很多人担心,如果医保中的个人(家庭)账户要被取消,那自己卡里剩下的钱会不会被“清零”,就没有了?
其实,门诊统筹报销的费用本来就不属于个人(家庭)账户,更不存在年底清零一说。换句话说就是:就算取消个人(家庭)账户,医保卡余额也不会清零,应该会把参保居民个人缴费部分和政府补贴部分资金计入统一的统筹基金账户里,不论是住院还是门诊就医,都可以按规定比例报销。
《通知》要求,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应于2020年底前取消,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已取消个人(家庭)账户的,不得恢复或变相设置。国家医保局回应,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取消并不会降低居民的医保待遇,而是通过推进门诊统筹进行替代实现的。
《通知》要求,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应于2020年底前取消,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已取消个人(家庭)账户的,不得恢复或变相设置。国家医保局回应,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取消并不会降低居民的医保待遇,而是通过推进门诊统筹进行替代实现的。
近日,一段“老人独自交医保被拒收现金”的网络视频引发讨论。湖北宜昌秭归县委宣传部官方微博24日发布通报称,事情发生后,秭归县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上门为老人办理了居民医保。
近期,多省份发布2021年城乡医保缴纳标准,引发了不少网友的关注。其中,一些省份提高了医保待遇水平,报销比例越来越高;还有不少省份结算越来越方便,甚至在网上就可以全部搞定;
刘培峰称,报销方式更加便捷,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达到1626家,医保报销系统全国联网,实现了县级以上全覆盖。其中,省管公立医院总体补偿比例达到101%,有效维护了医疗机构的合理收益,推动医药与医疗的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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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费的减免和缓缴,将继续给中小微企业减轻社保负担,进一步帮助企业渡过难关。需要注意的是,使用社保卡领取养老金,必须要激活社保卡的金融功能和银行账户,这样才能正常收到养老金。
24日,国家医保局公布《2019年全国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公报显示,2019年,全国基本医保基金(含生育保险)总收入24421亿元,比上年增长10.2%,占当年GDP比重约为2.5%;总支出20854亿元,比上年增长12.2%。
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网站消息,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对进一步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作出部署。
3、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 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将参保不足1年的农民工等失业人员都纳入常住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