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7月13日电题:把“戒尺”还给老师,还需一份“使用说明书”——依法保证教师享有“惩戒权”透视
新华社记者赵琬微、王阳、谢樱
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教师不得对学生进行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一些教师担心被扣上“体罚”的帽子,常常对学生的不良行为“不敢管教”。
教育部日前提出将依法保证教师享有“惩戒权”,引发社会关注。重塑教师的“惩戒权”应把握哪些方面?师生关系会因此受到影响吗?
让教师纠结不已的“戒尺”
“打不得,训不得,调皮捣蛋的孩子怎么管”常常让许多年轻教师困惑不已。山东济南盛福实验小学校长高红燕说,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学生只能“夸”不能“管”,教师唯恐被冠以“体罚”的恶名,可是这样对孩子好吗?
北京某小学的王校长对记者说:“我们学校有位年轻教师工作热情很高,一次和学生约定‘谁错了就抄写20遍’,孩子履诺回家抄写时,被家长看到了。第二天就找到学校说这是‘变相体罚’。”王校长说,按照相关规定,罚抄作业的确属于“变相体罚”,于是她就批评了这位教师。没想到,这位年轻人在朋友圈发了一句话,让她陷入深思。
“坚守师德底线,是不是要放弃教育良知?”王校长说,从这句话看出来,这位年轻教师伤心了、纠结了、困惑了,这件事对他职业态度势必带来影响。她非常担心因此失去一位认真负责的好老师。
湖南岳阳民院附小班主任陈迎说,大多数学生并不难教育,需要“惩戒”的是个别特殊学生。他们本身调皮捣蛋,性格冲动,是最需要规训、教导的孩子。如果老师放手不管,反而是害了他们。
山东省济宁一中语文教研室主任孙伟说,与过去相比,现在不少孩子都有些“玻璃心”。从小在“掌声”中长大,缺少挫折,稍有不顺可能就承受不了。面对“想管不敢管”的纠结,不少教师心理压力较大,索性“明哲保身”放弃了责任。
重塑“惩戒权”的关键环节
此前,我国《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提出,“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但尚缺乏具体入微的解释,在实践中造成教师难以有依据地开展工作。
长沙南大桥小学副校长张墨雨说,此次提出依法保证教师享有惩戒权非常有必要,但还要给教师一份“惩戒权”的“使用说明书”:明确哪些行为可以惩戒,例如,明显有违道德的错误行为经反复教育无效的,包括散布不当言论、不尊重老师、打骂同学、不完成学业任务等;在惩戒的方式上,也要规定如何使用、使用到何种程度,不得滥用,这些都应纳入监管视野。
湖南岳阳民院附小教师汤军说,尤其要明确区分“惩戒”与“体罚”。教师的惩戒行为是否属于体罚,需根据学生年龄、健康状况、身心成长状况以及该惩戒行为的场所、时间、环境、形式等综合判定。如果教师的惩戒属于身体侵害,如殴打、脚踢、扇耳光、打脑袋等,或者给学生带来肉体痛苦,如长时间站立、不允许上厕所、不让吃饭等,则属于体罚。只要不是体罚,如教育需要,教师则拥有“惩戒权”。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提出,在细化落实“惩戒权”的过程中,需要学校依法进行,制订详细的章程。目前,我国各中小学都在进行章程制订,要把章程作为校内行政性文件,将“惩戒权”落实在学校章程中,明晰教师和学生的权责。
多主体参与落实教育责任
受访业内人士、专家认为,要把“戒尺”还给教师,让教师有效使用“惩戒权”除了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还需要进一步达成社会共识。在学生家长支持和理解的基础上,科学恰当地处理学生不良行为。
首先,明确惩戒的必要性。多位业内专家认为,没有惩戒的教育不是完整的教育,针对学生失范行为采取的否定性处理,是一种合理的他律手段。要把惩罚纳入日常的教育手段之中,明确教师的“惩戒权”是完成工作所必需的。
其次,注重保护学生权益。长沙南大桥小学教导主任易伟提出,惩戒学生绝不能仅仅是“罚”,更应该有“爱”,老师不能以简单粗暴的方式与学生沟通,要做到有深度有技巧。从保护学生心理健康出发,给予学生温暖,让他们在惩戒中感受到爱。
有专家提出,我国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专门新增“学生申诉”一章,学生如对处分决定有异议,可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规定还要求学校处分学生严格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足、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恰当”。完善的申诉制度和程序,强化了学生申诉委员会的职责。对于中小学生的惩戒,也可以借鉴开展。
此外,家校合力塑良好品格。高红燕认为,合理行使“惩戒权”是一门教育的艺术,良好的教育会让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更加紧密。受访专家认为,教育不只是学校的责任,对于不良行为的惩戒更是如此,只有家庭、学校、社会多主体参与,共同落实教育责任,才能有效塑造孩子的健康品格,培养好下一代。
比法治副校长给学生上法治课更重要的是,在校内完善相关规则、制度。显然,设立法治副校长正成为我国中小学加强学生法治教育,遏制校园欺凌、未成年性侵事件高发,对有不良行为学生进行矫正的基本制度。
美好教育离不开美好教师,美好教师感动着我们每一个人,也正是他们,见证了郑州教育的美好发展,也正是他们,推进了郑州向美好教育又迈进一步。2019年11月7日上午,郑州市中小学教师千人教育名家培育工程(小学学段)培养协议签约仪式在郑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举行。
美好教育离不开美好教师,美好教师感动着我们每一个人,也正是他们,见证了郑州教育的美好发展,也正是他们,推进了郑州向美好教育又迈进一步。2019年11月7日上午,郑州市中小学教师千人教育名家培育工程(小学学段)培养协议签约仪式在郑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举行。
正寻思着,《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今天公布了。2018年7月,河南省栾川县发生“20年后学生打老师”事件,打人者最后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还比如说罚站抄课文。
条 (一般惩戒)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根据学生违规违纪情形,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当场进行教育惩戒: (一)点名批评;四条 (教师权责)教师正当实施教育惩戒,因意外或者学生本人因素导致学生身心造成损害的,学校不得据此给予教师处分或者其他不利处理。
日前,河南禹州磨街乡大涧学校二年级女生被三名男同学往眼睛里塞纸片,该女童视力因此严重下降。针对此事,当地教育部门和学校管理者应认真反思,从制度上查缺补漏,防止校园欺凌行为再次发生。
10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围绕预防性侵制度、防治校园欺凌、建立专门机构等内容,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与列席会议人员提出了相应的修改建议。
为此,制定学校安全条例列入河北省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河北省教育厅经过大量调研、论证,起草了条例草案初稿。其中规定,学校应当邀请学生监护人代表或者成年学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等参与学校安全管理,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等相关内容。
据报道,今年5月,山东日照五莲县二中班主任杨某用课本拍打逃课学生,被学校停职一个月,取消评优并师德考核不及格。五莲县二中教师杨某处罚逃课学生,用书本拍打,算得上体罚学生,超出了惩戒教育的范畴。
就在中央近日下发文件,首次明确教师惩戒权的时刻,日照市五莲县二中“班主任用课本抽打两名逃课学生遭重罚”的事件引发广泛关注。据了解,五莲二中体罚事件发生于4月29日,该校于5月5日发布处理决定,给予当事教师“停职、道歉检查、取消评优、党内警告、承担诊疗费”5条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