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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实验区226名“公益保护监督员”上岗 助力检察公益诉讼

2019年07月19日13:50  来源:映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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映象网讯(记者 王韶卿)为激发人民群众维护公共利益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加强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公益保护社会合力,7月18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首批聘任的226名“公益保护监督员”正式上岗。据悉,这些监督员来自社会各界,分布广泛,贴近基层,上岗后将主动发现并向检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提供公益保护线索,协助、监督检察机关等开展公益诉讼等工作。同时,航空港实验区检察院等部门对于公益保护监督员提供的线索和提出的意见将依法审查处理,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共同构建起公益保护的大格局。

希望让人民群众参与公益保护工作 提供相关线索

“选任公益保护监督员既是促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区的需要,也是维护公共利益、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需要,同时还是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需要。”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裴文典在新闻发布会上对该区为什么要创立和开展公益保护监督员工作进行了介绍。

在其看来,开展公益保护监督员工作,选择生态环境公益保护作为切入点,是因为环境问题线索易发现,证据易固定,公益保护监督员经过培训就能迅速开展工作,履职效果也会更显著。

同时,裴文典表示,公益诉讼工作,是当前和今后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公益诉讼的职责是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尤其体现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这些领域发生的案件,损害的是公共利益,与具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缺乏法律规定的直接利害关系,因此公益诉讼是唯一的法律救济渠道,是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有力法治武器。

“需要明确的是,公益诉讼工作的目的不是诉讼,在诉前解决问题,维护公益才是终极目标。” 裴文典介绍说,在实践中,我国检察公益诉讼97%以上都是通过诉前程序解决的,没有走到提起诉讼的环节。让人民群众参与公益保护工作,提供相关线索,在形成公益诉讼案件之前,把破坏公共利益的现象整改到位,让公益诉讼案件越来越少,是我们选任公益保护监督员的出发点。同时希望通过公益保护监督员的影响带动,激发更多人民群众维护公共利益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经过俩月筛选 首批选任226名公益保护监督员

记者了解到,今年5月,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检察院提出了在全区选任公益保护监督员的设想,得到了区党工委、管委会,区人大工委和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以及办事处的大力支持。

据悉,经过2个月的酝酿组织、全面筛选、严格把关,航空港实验区首届226名公益保护监督员已选任完毕,7月18日上午,郑州航空港实验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蔡红,郑州市人大常委会航空港区工委主任王志,郑州市人大常委会航空港区工委副主任赵建设,以及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检察院检察长裴文典,航空港实验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郭彦军、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副局长任岩、社会事业局副局长杨宏乔、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副调研员何行富等人向公益保护监督员代表颁发了聘书,即日起这,226名公益保护监督员也将正式上岗开展工作。

“公益保护监督员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方式产生,选任工作由各办事处组织进行,从全区14个办事处(含社区服务中心)和183个行政村(含社区服务站)选出,”裴文典介绍说,从每个办事处、每个行政村选任公益保护监督员,带动更多人民群众积极向破坏公共利益的现象作斗争,在潜移默化中形成人人争当监督员、人人都是保护者,杜绝破坏公益行为、共同守护美好家园的社会氛围。

公益保护监督员、航空港区清河办事处副主任张志强在接受采访时说:将切实履行公益保护监督员职责,同时作为清河办事处副主任,也会多引导发动其他公益保护监督员,对污染环境现象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报告,充分发挥好公益保护监督员的作用。

监督员发现线索可直接向检察院及行政机关反馈

记者了解到,作为一种全新的身份,这些公益保护监督员上岗后,将在航空港实验区检察院的指导下,广泛宣传公益诉讼,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公益诉讼工作的了解;同时,通过了解社情民意,积极发现公益受损情况,为检察机关提供公益诉讼线索;并且,通过参加检察机关现场勘验、诉前程序听证、公益诉讼案件庭审观摩等活动,深入了解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协助检察机关开展调查,破除公益保护履职阻碍;此外,对检察机关的司法办案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公益诉讼工作依法规范推进。

“我们也将积极与行政执法机关交流沟通,建立协作机制。”裴文典表示,通过对公益保护监督员发现的线索信息共享、业务研讨交流、问题会商化解等方式,携手推进公益保护工作,形成公益保护的最大合力,真正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郑州航空港实验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蔡红表示,公益保护监督员工作,是航空港实验区检察院聚焦主业的一项创新,航空港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开展。她要求该区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主动配合,依法行政、规范执法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积极构建航空港实验区公益保护大格局。

在航空港实验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任兵看来,公益保护监督员制度,是通过发动群众力量、收集相关线索、运用法治手段,来实现公益保护的一项机制,也是检察机关延伸法律监督触角的一个窗口。

发布会上,航空港区国土资源局、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社会事业局、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有关负责人分别就水污染防治、打击非法取土挖沙等群众和社会关心的环境公益保护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通讯员 周庆华 白锐洁

文章关键词:郑州航空港实验区 公益保护监督员 郑州 责编:安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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