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9月20日电(记者高敬)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20日表示,今年秋冬季将继续联合有关部门和地方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
在生态环境部当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刘友宾说,近年来,我国大气环境质量整体上呈现出稳中向好、持续改善的态势。但重点区域秋冬季期间大气环境形势依然严峻,已经成为影响我国大气环境质量的主要矛盾和突出短板。近年来,生态环境部联合有关部门和地方,开展了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他表示,2019-2020年秋冬季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是按照巩固成果、稳中求进的总要求科学设定的,充分考虑延续性、公平性与可达性。一是上个秋冬季PM2.5浓度值高即空气质量不好的地方,今年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相应高;二是过去两个秋冬季累计下降幅度小的地方,今年改善目标相应高;三是对去年PM2.5年均浓度达标的城市进行豁免,不设置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对秋冬季PM2.5浓度较低的城市,要求其巩固成果。
目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正在向相关部门、地方、专家等征求意见。刘友宾介绍,与去年相比,攻坚行动措施的主要变化有:
一是更加强调依法依规。方案没有强制性错峰生产、大范围停工停产等要求,坚决反对“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把秋冬季攻坚行动和停产停工划等号,这是不符合实际的。”他说。
二是更加突出科学施策,实施差异化应急管理。各地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实施企业分类分级管控,达到A级的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可不采取减排措施,B级企业适当少采取减排措施。
三是更加注重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推动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加强对地方和企业的差别化指导,结合本地产业特征、发展定位等,科学确定治理方案。
加强生态文明立法、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米”……近年来,福建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长期性的制度保障,法治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筑牢绿色发展法治屏障,福建加强生态文明立法,近年来制定出台《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4项法规,实现生态文明“海陆空”全方位保护。
限行规定 限行时间内,按车牌尾号(含临时号牌和外地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在限行区域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
12月4日,省长尹弘在洛阳出席2020年全省四水同治工作推进会议,并对做好当前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他强调,各地各部门必须清醒看到冬季大气污染防治面临的形势,坚持标本兼治,突出抓好四个“严控”,确保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
(五)违反限行规定的机动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视频监控抓拍和民警路检路查依法予以处罚。违反《通告》规定上道路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视频监控抓拍和民警路检路查依法予以处罚。
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园林、市政(含污泥运输、餐厨余垃圾运输等)、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含报刊发行、快递)、押款、保险查勘、新闻采访、医疗废物转运车辆等;
11月27日,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向各市人民政府发布第4号重污染天气调度令。为减少污染物积累,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维护群众健康,山西省大气办要求做好四项工作。
近日,有网传消息称,今年秋冬季部分地区将实施“最严停工令”,但也有声音认为,受经济下行影响,大气污染治理要求可能会放松。先别着急下结论 北京协和医院呼吸内科副教授田欣伦表示,“吸入身体的雾霾永远排不出去”的说法并无科学依据。
据@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日前,有网传消息称,今年秋冬季部分地区“停工令”较往年更严格,但也有声音认为,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大气污染治理要求可能会放松。近两年的攻坚方案中,强制性的错峰生产、大范围停工停产等要求一律没有涉及,“停工令”等说法更是无从谈起。
“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跃上新的台阶。如今,除了因为常态化疫情防控佩戴一次性口罩外,防霾口罩基本不再需要,原因在于蓝天保卫战取得显著成效。
这七项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分别为:《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以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