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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变造驾证后拒不到案,男子振振有词:事不大,你们不会来抓我

2019年12月06日19:11  来源:猛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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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象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李玮 萌友 赵方/文图

  12月5日下午18时许,郑州交警六大队民警将潜逃一年之余的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犯罪嫌疑人史某安全押解回郑州。

  2018年11月11日,犯罪嫌疑人史某持自己变造的驾驶证驾驶重型牵引车在郑州市郑东新区行驶时被民警查获,经调查,史某因醉酒驾驶驾驶证被吊销,后自己变造驾驶证使用,直至查获。在对史某驾驶证鉴定期间,对其多次传唤,史某拒不到案。办案民警至史某老家沁阳调查时,从其家人处得知史某已到外地打工,联系方式不明,遂将史某录入公安网进行网络追逃。

  2019年12月2日,郑州交警六大队接河北迁安警方通报,经过多次研判,嫌疑人史某在河北迁安市某出租屋内被成功抓获。得到通报后,交警六大队立即安排案侦中队中队长李春华,民警秦臻等一行人,次日前往唐山迁安进行押解。押解组12月4日到达迁安市后,通过对史某进行讯问,史某对他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并驾驶重型牵引车从事道路运输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当民警问及为何多次传唤拒不到案时,史某回答:“还是存有侥幸心理,觉得事情不大,你们不会来抓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史某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涉嫌犯罪,将面临的是法律的严惩。

文章关键词:史某 驾证 男子 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犯罪嫌疑人 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 交警 牵引车 责编:王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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