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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治手段治理欠薪顽疾 新一年,让农民工不再“忧薪”

2020年01月02日11:21  来源:映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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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治欠薪需用铁腕,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加大对欠薪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就是其中之一。2017年,人社部出台《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定办法》,并会同发改委签订联合惩戒备忘录,对拖欠农民工的用人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实行“黑名单”管理

 ● 各政府部门之间应该及时有效沟通信息,充分利用现代化数据库,做好信用评估与失信登记。为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除了要对失信企业进行惩罚外,还可以对诚信企业作出褒奖,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制度机制

 ● 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是一个长期任务,除了需要国家对相关法律法规不断进行完善细化之外,还需要社会公众广泛参与进来,共同解决、防治。只有真正做到市场主体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司法联合惩处,才能切实保障农民工获取劳动报酬的权益

 本报记者  杜 晓

 本报实习生 邓清月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草案)》,明确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要求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该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满足施工所需资金安排的,不得开工建设或颁发施工许可证,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对拒不支付拖欠工资的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每逢岁末年初,农民工欠薪问题就备受关注。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治理力度持续加大,“黑名单”制度日趋完善,农民工权益有了更加坚实的保障。

 民工群体处于弱势

 齐抓共管治理欠薪

 “等了两个月,工资总算是到手了。”务工人员刘强(化名)高兴地对《法制日报》记者说。

 刘强来自广西山区,为了改善家中生活条件而来到建筑工地务工。据了解,刘强所在的公司两年前投资了目前的建筑项目,随后该公司和劳务公司签订合同,劳务公司负责施工人员的分派,刘强就是其中一员。

 “家里上有老人要赡养,下有儿女要读书。我没有其他经济来源,每天起早贪黑,一年到头全靠这点血汗钱养家糊口。”刘强说,几个月前,当他得知工资有可能被拖欠时,感到心乱如麻却又无能为力。

 “后来我了解到,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一些材料由于市场波动大幅度涨价,公司总体预算不足,需要对预算进行增补,报相关部门审核,但中间又出现各种多角债,于是拖欠了我们的工资。”刘强说。

 据刘强回忆,在被拖欠工资的第二周,他和其他工人与包工头协商无果后,便找到了有关部门反映情况。随后,当地政府委派劳动监察部门对具体情况以及劳动合同进行核实,责令承包公司在年前付清工资。“最后公司调动了一笔紧急资金,我们才拿到了工资,非常感激政府部门。”刘强说。

 务工人员李承(化名)的讨薪之路则没有刘强那么顺利。“用人单位欺负我们农民工不懂法,只是口头作出承诺,没有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李承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自己在2018年曾被用人单位拖欠工资。

 李承说,在与用人单位协商无果后,他们了解到当地政府设立了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于是开始申请法律援助,前后花了差不多好几个月的时间,最终在律师的帮助下讨回了工资。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国多地都为农民工讨薪纠纷建立了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比如在天津市,农民工若申请法律援助不仅免于经济困难审查,还能享受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的“三优”服务。

 拖欠工资由来已久

 重点关注欠薪企业

 近年来,随着治理力度不断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日趋好转。但值得注意的是,欠薪问题尚未彻底解决。

 不久前,人社部劳动保障监察局副局长李新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经过多方努力和多年治理,欠薪高发、多发的态势得到明显遏制。据国家统计局监测调查,被欠薪农民工比重从2008年的4.1%,下降到2013年的1%,2018年这一比重已下降到0.67%。全国劳动监察查处的欠薪案件、拖欠金额及涉及人数3个指标也均呈逐年下降趋势,近年下降幅度都在30%以上。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欠薪问题未根本解决,建筑市场秩序不规范导致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仍较突出。此外,近年来,东部一些地区制造业和服务业拖欠工资的现象也有所增加。”李新旺说。

 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认为,农民工欠薪问题是城镇化、现代化过程中的历史遗留问题,彻底解决这一问题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一个过程。

 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院院长荆林波同样认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是一个长期任务,除了需要国家对相关法律法规不断进行完善细化之外,还需要社会公众广泛参与进来,共同解决、防治。各政府部门之间应该及时有效沟通信息,充分利用现代化数据库,做好信用评估与失信登记。

 2019年7月,人社部举行了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人社部劳动保障监察局局长王程在会上说,根治欠薪需用铁腕,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加大对欠薪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就是其中之一。

 2017年,人社部出台《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定办法》,并会同发改委签订了联合惩戒备忘录,对拖欠农民工的用人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实行“黑名单”管理。这两个文件颁布实施以来,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严格落实“黑名单”管理各项制度,对于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达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或者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以及将劳务违法分包转包给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组织和个人导致欠薪的,本着应列尽列的原则,也就是有一个算一个,一律列入“黑名单”,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不仅要把欠薪公司纳入“黑名单”,还要做好企业评估,对即将欠薪、极有可能欠薪的企业同样也要重点关注,必要时可以考虑列入“黑名单”。例如有的企业老板已经跑路,但工人薪酬还没到派发时间,类似高危企业需要及时关注。某些大型集团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后,其下属分公司、子公司也应当受到母公司失信行为的连带影响。

 “恶意拖欠或逾期不主动配合调解工资拖欠问题的失信企业一旦被列入‘黑名单’,在拖欠工资问题未得到纠正前,应该暂停该企业项目审批,禁止其承揽业务,并通报该企业工商注册地行政主管部门。”刘俊海说。

 信用惩戒加强衔接

 信息瓶颈亟须打通

 王程在2019年7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说,“今年以来,人社部本级共公布了三批次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共180条,已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由所有相关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依法实施联合惩戒,比如说限制其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在信贷融资方面予以限制、相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不得乘高铁高档座位出行等。目前这项工作在各地普遍开展,不少地方力度还是很大的,像广东、安徽、云南等地实行‘黑名单’管理工作力度较大。”

 2019年1月,人社部副部长邱小平在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介绍称:“我们从去年开始实施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制度,并且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30个部门签订了《联合惩戒备忘录》。我们将加大欠薪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力度,全面推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对符合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有关个人做到‘应列尽列、及时列入’,并且由相关部门依职责在市场准入、招投标、融资贷款等方面实施惩戒,共有30条惩戒措施。这样的话,失信企业在全国范围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切实提高失信违法的成本。”

 刘俊海认为,各有关部门需要进一步加大衔接力度,对失信企业作出强力有效的联合惩戒,企业之后的相关商业活动也要受到其失信行为所带来的限制。在企业做出下一轮项目招工时,其失信记录必须公开,便于务工人员谨慎、正确地选择雇佣公司。

 “目前正在建设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各地也有不少类似的平台,其中存在重复建设问题,并且上下、横向平台间尚未安全贯通,不同部门间尚未完全实现监管信息共享。有些基层执法部门填入监管系统的数据自身却无权限调用,难以在本地区监管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企业信用信息库与个人信用信息库两个平台没有联动起来,企业信用信息与对应的相关自然人的个人信用信息难以匹配比对,这是失信惩戒存在的一个短板。因此,各部门、各平台之间的信息瓶颈需要进一步打通。”刘俊海说。

 刘俊海认为,为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除了要对失信企业进行惩罚外,还可以对诚信企业作出褒奖,起到正向激励、惩恶扬善的作用。2016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其中指出,充分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加大对诚信主体激励和对严重失信主体惩戒力度,让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制度机制。

 “但在实际操作中,判定守信者的标准、程序、依据并不统一,确定守信者可获红利的方式也不明确。有些地方只是停留在荣誉红利上,对于诚信守法者如何享受其他红利,如审批红利、监管红利、交易红利等,一些地方并没有明确规定。因此,建立全国统一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企业激励制度也是有必要的。”刘俊海说。

 法律法规狠抓落实

 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据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王程介绍,从2019年11月15日到2020年春节前,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将在全国组织开展,攻坚行动的执法范围包括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筑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业等。

 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农民工为国家建设发展作出了重大而独特贡献,必须保证他们获得及时足额的报酬。要在前期专项整治基础上,用法治手段推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佟丽华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在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中,都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出了规定;对于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将构成犯罪。”

 佟丽华认为,除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信用体系、开展专项清理整顿活动之外,还要建立维护农民工权益的长效机制。

 “不断强化农民工工资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是解决欠薪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佟丽华说,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比较复杂,各种各样的情况比较多。企业用工分为正式用工与非正式用工,除了像一些餐厅直接与务工人员并签订劳动合同这样简单的劳动关系之外,还有更为复杂的劳动关系。

 “例如发生工资拖欠纠纷最严重的建筑领域,工资支付模式是通过开发商、总承包方、分包商、施工企业再到包工头最后才到农民工手里。其中各个主体环环相扣,形成一条很长的资金链条,如果中间哪个环节出现资金截留、挪用等问题,就会侵害处于资金链条最末端的农民工的权益。”佟丽华说。

 采访中,荆林波也认为,完善信用体系、建立联合信用惩戒机制意义深远,同时还应当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会涉及到‘三角债’。”荆林波说,“三角债”是企业之间拖欠款项所形成的连锁债务关系。在这样复杂的情况下,依据现有法律法规,对于某些欠薪行为只能给予行政处罚,对于欠薪者来说,处罚力度小,违法成本低,震慑力不足。

 荆林波认为,复杂的法律程序和较高的维权成本,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农民工个人维权的积极性。再加上某些地方相关部门日常监管不力,协同工作机制不畅,执法不严甚至缺位,使得一些欠薪行为没有得到及时纠正。

 据荆林波介绍,2017年,人社部办公厅印发了《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其中提出,以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为重点,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健全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用3年左右时间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实现被欠薪农民工比重逐年下降,力争到2020年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

 “要落实上述计划与目标,需要逐步健全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风险管控体系。只有真正做到市场主体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司法联合惩处,才能切实保障农民工获取劳动报酬的权益。”荆林波说。

有关部门重拳频出!新一年,让农民工不再“忧薪”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而临近年终岁尾,在城里辛苦打拼了一年的农民工们,最大的心愿就是带着厚厚的钱包、背起鼓鼓的行囊回乡与家人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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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5日,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保障监察队工作人员(左一、左四)在接待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代表投诉。孙荣珍摄

 目前,中国的农民工总量逾2.88亿人。为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党和政府不断加大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力度。从2019年11月15日到2020年春节前,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正在全国展开。给被拖欠薪资的农民工们一个满意的结果,是这个冬天所有人的热切期盼。

 报案现场

 “不给签合同的活儿,别干!”

 “我们有的工人回家的车票都买好了,他们还拖着不给钱!我们只能来找政府!”

 2019年12月25日,离新一年到来只剩几天。一大早,在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保障监察队的2号业务窗口前,围了十几个一脸愁容的农民工兄弟,愤怒地向工作人员诉说近段时间被拖欠工资的遭遇。大家七嘴八舌,嗓门越来越高,安静的办事大厅“轰”地一下喧噪起来。

 “大家先不要急。留一两个人在窗口讲,让我先了解情况。那边有椅子,其他各位歇歇坐坐,喝口水。”窗口内,身穿蓝色制服的工作人员向前欠起身,语气平和镇定地说道,紧绷的气氛稍微缓和了些。

 有人转身到后排坐下了,也有人只是退了几步,依然眉头紧锁,双手插在胸前,伸着头站着看。这样的讨薪现场,令人揪心。

 战才成的老家在四川巴中,来北京打工已有十多年,干得是高空作业的危险工作,也就是“蜘蛛人”。今年是他头一回遭遇欠薪这件闹心事:“这些工友都是跟着我来干活的,结果30多个人都没拿到工钱。”

 “我们干的是朝阳区某街道的亮化工程,现在项目完工都3个多月了,我们还没拿到钱。眼瞅要过年了,街道是亮了,可我们咋办?”

 来到朝阳区劳动保障监察队投诉的前一天,战才成和工友们先到项目所在的街道办寻求调解,结果发现他们一直以为自己在给承包该工程的甲公司干活,但实际上甲公司已经把劳务部分承包给了乙公司,乙公司又通过包工头雇佣了战才成等人。现在是甲、乙公司相互踢皮球,谁都不愿承担责任。没办法,战才成和工友们找到了朝阳区劳动保障监察队。

 拘谨地坐在办事窗口前,战才成手里一直捏着厚厚一沓工友们的身份证复印件。

 “你们和谁签的用工合同?”工作人员询问起细节。

 “之前我和那个包工头认识,他介绍我们来的。我寻思都是熟人,就根本没想合同不合同的。”战才成说。这相当于现在工人们手里并没有任何凭证。怎么办?

 “这样,你先给我一个乙公司联系人的电话,我跟他们沟通下,看看他们现在承不承认你们是给他干活了。”工作人员说。

 过了10多分钟,工作人员回到了办事大厅,焦急的工友们呼啦一下将他围在当中。工作人员告诉大家:“刚才打电话过去,是乙公司的负责人杨总接的电话。我说明了情况,他们承认了雇佣关系,也承认工资没发到位。现在他们提出过几天先打款4万元。”工人们紧绷的脸上终于有了一丝笑容。

 乙公司虽然在监察队的施压下,口头承诺会支付一部分钱款,但毕竟还没有落到实处。工作人员建议,战才成和工友们接下来还是要找直接联系他们的那个包工头先写个欠条。“写清楚欠你们多少人多少钱,你们手里最好得有个凭证。”然后又给了战才成几份表格,一一告诉他该如何填写,“如果乙公司没有按时打款,你们填好表格后可以过来立案”。最后又嘱咐大家:“以后可别什么活儿都接了。记住,不给签合同的活儿,别干!”

 “在建筑市场上‘老乡带老乡’的现象仍大量存在,很多农民工还没有意识到签合同对自己来说是一个法律上的保护。”朝阳区劳动保障监察队队长刘士广说,处理这样的案件,工作人员首先要取证:工程是由谁包给谁的,工人又是谁找来的,到底有多少工人参与了施工,谁能证明。将这当中的层层关系链条捋顺、证实后,绝大多数农民工的工资都可以要回来。

 一个月前,60多岁的农民工老邱就在有关部门的帮助下刚讨回了被拖欠的工资。

 同样是轻信了“老乡”关系,老邱和10多名工友的工资尾款拖了一年也没拿到。“那年结工资的时候,老板说工程款尾款还没到,工资只能先结一部分,剩下的年后再给。我想老板和我们都是一个地方的人,相互体谅体谅,缓一缓应该没啥大问题。”结果后来老板的公司经营出现了一些问题,导致老邱迟迟要不回剩下的工钱,再加上用工双方之间没有欠条等物证,老邱只好从此踏上了奔波讨薪路。“我从老家来一趟公司的车票是50多元,来回就得100多元。一年里前前后后来了三四趟。老板总共欠我不到1万元,怎么就不能痛痛快快地给我呢?”

 自行沟通无果后,2019年11月27日,老邱终于走进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12月2日,涉事企业老板就被约谈,并同被欠薪的农民工当面沟通。12月16日下午,老板终于在调解室现场为老邱他们支付了全额工资。激动的老邱紧紧握着工作人员的手说:“拖了一年多的工资,终于要回来了!感谢政府!”

 讨薪前线

 “不让你们两手空空回家过年”

 朝阳区劳动保障监察队监察二组组长韩正武来队里工作已有11年。在他看来,“责任感”是做好帮助农民工讨薪这份基层工作的第一前提。“我们经常会到一些突发现场,情况危急。在这种情形下,沟通技巧是最重要的。这个时候,任何可能刺激情绪的话都绝对不能说。一旦闹起来,后期的工作也将会非常困难。在现场说的话必须要站在投诉人的立场,真正替他们考虑。要真正体谅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们内心的怨气,并想尽办法帮他们化解怨气。”

 有一次,韩正武和同事接到任务,一群被拖欠薪资的农民工聚集在项目工地,现场人越来越多。该如何安抚大家?

 在工人们里三层外三层的包围中,韩正武拿着喇叭说,“我们是代表政府来帮大家解决困难的。大家遇到了什么事,一个一个说。我身上带着执法仪,现场记不住的,执法仪也能录下来。我回去肯定要一一详查,为的是给大家满意的答复”。

 韩正武告诉记者:“当时的情况下,一定要给大家一个宣泄的出口,让工友们把遇到的困难、把平时没机会说的话都倾诉出来。倾听他们的诉求,也有助于我们从各个角度去了解真实情况。”

 一份真心是很容易被感知到的。那天,当韩正武和同事撤离现场时,农民工们站在路边自发地鼓起掌来。“那一刻我才松了口气。”韩正武说。

 在队里,这样的故事还有很多。有的监察队员真心实意地劝慰来投诉的农民工兄弟:“你们两手空空地来寻求帮助,我一定不让你们再两手空空地回家过年。”一番话让怒气冲冲进门来的农民工感动得流下泪。

 有的农民工担心投诉举报后案件处理时间过长,韩正武和同事们就加班加点争取尽早完成调查进度。“尽管规定要求监察队在接到投诉举报后60天内作出处理,但实际上一般的案件,最多只要20天就可以办结。”

 除了那些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外,有些企业的确是本身有困难,比如只是暂时资金周转不灵或者在发展中遇到了风险。这就需要在具体办案中加以分别,平衡好企业与农民工双方的权益,不能将企业都一棒子打死。

 “在为农民工讨薪的同时,我们也要向企业主普及法律知识,督促企业合法经营。”据韩正武介绍,如果确认企业并非恶意拖欠工资,就要一边明确底线,一边予以体谅。“像一些涉及人数较多的拖欠案件,企业要筹措、垫付几百万元的薪资,不是一两天内就能到位的,这些实际情况在工作中我们也都要考虑周全。”

 在韩正武的印象中,有一件项目完工后一年多才接到投诉的欠薪案件,是唯一用足了两个月调查期的案件。“结案那天,就在我们队的大会议室里,拖欠工资的企业现场给工人们发钱。人站了满满一屋子。工人领完钱、签完字,脸上露出笑容。那一刻让我觉得劳动监察工作虽然充满挑战,但特别有意义。”

 措施得力

 有关部门重拳频出

 工程违法分包、层层转包导致用工秩序混乱、利益链条长,是治理欠薪问题的一个重点。无论这个链条中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最终受害的都是农民工。像战才成和工友们遇到的情况就是一个典型案例。

 人社部劳动保障监察局局长王程认为,要根治欠薪,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的欠薪,就要坚持把功夫下在平时,坚持日常抓、时时抓,对欠薪问题抓早抓小,加大日常监察执法的力度,一手抓企业工资支付制度建设,落实企业工资支付的主体责任;一手抓欠薪隐患和案件处置,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积累成为积案,减少农民工兄弟越到年底着急回家、越需要钱,越拿不到钱的情况。

 为了治理这一难点问题,国家层面在不断织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之网。

 自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以来,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属地监管责任得到有效推动。

 2017年9月,人社部出台《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将拖欠工资违法失信用人单位列入黑名单。

 2018年开始,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陆续公布。2019年上半年,人社部公布了3批次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黑名单共180条,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实施联合惩戒。上了这个黑名单的企业在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信贷融资等方面都会受到限制,企业法定代表人也会被限制高消费。

 更严重的恶意欠薪则可能触犯刑法。2011年,刑法修正案将“恶意欠薪”正式列罪,“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被纳入刑法调整范围。2011年至2019年9月,人社部门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2.6万余件,各级人民法院对7674名被告人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有116人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

 2019年9月,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通报了2018年度各省级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情况,其中有3个地区的省级政府负责人被约谈。

 2019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开展近一个月来,各地共处理欠薪案件6654件,共为8.1万名农民工追发工资待遇10.75亿元。

 根治欠薪

 2020年基本无拖欠

 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甘肃视察时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离不开农民工的辛勤劳动和奉献,全社会都要关心关爱农民工,要坚决杜绝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现象,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2019年12月23日,李克强总理在四川成都的一处工地视察时说,农民工没日没夜、加班加点,挣的都是辛苦钱。拖欠甚至恶意拖欠他们的工资是昧良心行为,必须坚决根治。

 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2019年12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草案)》,进一步明确了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提出在用人单位、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将工作任务、工程发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的情形下,一旦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由发包单位依法承担清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责任。

 在韩正武看来,“草案中的这一条款,给我们基层办案人员提供了抓手,处理这种层层转包导致的拖欠农民工薪资问题会更加有效”。

 多部门联合执法的重要性也越发凸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作为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积极构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的“直通车”。

 另外,随着社会发展,除了要关注在传统行业就业的农民工,也要及时关注在新业态就业的农民工。如今在外卖小哥和快递员中,也存在着外包用工、临时用工等现象,这其中的欠薪隐患需要各相关部门尽早介入关注。

 根据国家统计局监测数据,2008年农民工欠薪率是4%,2018年是0.6%左右,2020年的目标则是实现基本无拖欠。

 “有了完善的制度建设、明确的责任落实和各级政府部门的重视,根治欠薪,我们基层工作人员很有信心!”韩正武说。

来源 法制日报 人民日报海外版

文章关键词:法治 手段 治理 欠薪 顽疾 新一年 农民工 不再“忧薪” 责编:邵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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