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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猥亵儿童多发 最高检:试行未成年人性侵案件“一站式取证”

2020年01月08日08:58  来源:大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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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联合全国妇联下发《关于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的通知》,要求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强化合作,加强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的惩治打击,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促进妇女儿童保护法律体系健全完善。

各级妇联组织发现妇女儿童被家暴、性侵或者民事、行政合法权益被侵害等线索或涉检来信来访的,应及时将案件线索或涉检信访材料移送同级检察院。受理的检察院应当及时处置,快速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妇联组织。其中,对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应当监督公安机关及时立案,实行“一站式”取证,保障有效惩治犯罪。

“一站式取证”主要指接报未成年人性侵案件之后,公安机关刑侦、技术鉴定,检察机关等部门同步到场,一次性开展询问调查、检验鉴定、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心理抚慰等工作,在询问调查的同时注重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关爱和隐私保护,避免二次伤害。

相关案例

2019年12月31日,山东临沂林先生带妻子孩子在饭店跨年。女儿在一男服务员陪伴下玩耍,几分钟后孩子消失不见,家人找到时发现孩子被带到隔壁,裤子也被脱到膝盖。从服务员手机找到拍摄女儿隐私照片及一段视频。据调查犯罪嫌疑人马某刚满18岁,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被刑拘。

杨某某利用小学上学高峰期、学生年龄小、认知能力低、人员密度大等客观条件,多次趁不满12周岁的幼女不备,故意偷摸女童胸部、臀部。2019年12月30日,海淀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某有期徒刑3年。据了解,此案为北京市首例宣判的在上下学期间,猥亵幼童案件。

2019年6月的一天,长春市某课后辅导班的数学老师张某某,在补课班的教室内对年仅11岁的学生彤彤实施了猥亵,彤彤挣扎跑开后,立即告诉了家长,家长随后向公安机关报警。11月29日,宽城区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禁止被告人张某某在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从事与未成年人教育相关的职业。

避免受性侵未成年人受二次伤害

近年来,性侵、猥亵儿童事件时有发生,事件发生后,孩子无疑是最大的受害者。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一直是不容忽视的议题。如何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更是相关部门所努力的方向。而试行未成年人性侵案件“一站式取证”的探索,一定程度上能够有效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给予其最大抚慰,避免受到二次伤害。

对于“一站式取证”的试行,网友们表示强烈支持,希望尽一切可能保护受伤的孩子。

(大象新闻综合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环球网、吉林日报、网友评论等)

文章关键词:性侵 猥亵儿童 最高检 未成年人 一站式取证 责编:王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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