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燕子丹)1月27日,映象网记者获悉,河南省卫健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全力支持我省各市县、各单位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明确,要落实患者救治费用补助政策。对于确诊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所需资金由市县先行支付,中央财政对市县财政按实际发生费用的60%予以补助,其余40%参照医疗卫生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分担方式负担。
对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给予临时性工作补助。参照我省有关规定,按照一类补助标准,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按照每人每天 300 元予以补助;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每人每天 200 元予以补助。补助资金由同级财政先行垫付,省财政结合中央补助情况据实结算。中央级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属地化管理,所需资金由市县财政先行垫付,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后由市县财政统一分配。
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防护、诊断和治疗专用设备以及快速诊断试剂采购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安排,中央和省财政视情况给予补助。中央级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属地化管理,所需资金由市县财政先行垫付,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后由市县财政统一分配。
此外,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我省各卫生健康单位采购涉及紧急救治、安置、防疫和临时性救助等采购活动可以作为紧急采购项目,在保证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由采购单位自行以合理的价格向供应商直接购买。
4月15日,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并解读了《2019河南省肿瘤登记年报》(以下简称《年报》),并对我省提高癌症防控能力需要做的工作进行了介绍。
2月25日,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专题第十七场新闻发布会。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组副组长、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张若石绍我省最新疫情防控情况。
2月24日,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专题第十六场新闻发布会。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组副组长、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张若石绍我省最新疫情防控情况。
1月11日,河南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记者会举行。在记者会上,河南省卫生健康委阚全程就如何打击垄断重点医院优质医疗资源的黄牛和号贩子、“就医一卡通”工作进展如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怎样推进与下一步工作重点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