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新冠肺炎)云南:非法食用、猎捕野生动物 民众举报最高可奖万元
中新网昆明3月10日电 (郭丽娜 王佳纯)记者10日从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获悉,《云南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暨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群众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下称《办法》)自3月9日开始实施,针对野生动物非法食用、猎捕、杀害、交易、进出口、展示展演等行为,民众举报或提供线索的予以奖励。
《办法》明确,民众举报内容经核查属于发生在云南省境内违反肺炎疫情应对工作行为和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有明确举报对象及具体举报事实或证据、举报内容事先未被调查或处理、举报情况对应对疫情和野生动物保护及打击野生动物非法活动等工作有重大价值、发挥重要或关键性作用,且经相关执法部门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举报电话为:0871-65011339。
关于奖励,《办法》规定:以任何形式伤害野生动物的;在云南省境内利用道路班线客运、包车客运及跨省、跨市、跨县域出租汽车(巡游车、网约车)夹带或运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随意赠送或遗弃野生动物的,经查证属实,奖励200元。
以任何形式非法养殖、捕杀、运输、交易、加工和食用野生动物,数量达5只以上15只以下,或重量达5公斤以上30公斤以下的;以任何形式非法展示展演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数量达5只以上15只以下,或重量达5公斤以上20公斤以下的,经查证属实,奖励300元。
以任何形式非法养殖、捕杀、运输、交易、加工和食用野生动物,数量达15只及以上或重量达30公斤及以上的;以任何形式非法展示展演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数量达15只及以上或重量达30公斤及以上的,经查证属实,奖励500元。
举报符合云南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暨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相关规定的,或举报提供的线索对应对疫情工作和野生动物保护有重大价值、发挥重要或关键性作用的,视情况给予100—10000元奖励。(完)
美国史密森学会国家动物园12月7日宣布,根据该动物园和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最新续签的协议,2000年从中国来美国的大熊猫“美香”和“添添”和它们的幼崽“小奇迹”将在美国生活到2023年年底。2000年,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与美方签署了为期10年的大熊猫繁殖研究合作协议,协议到期后,分别于2010年和2015年两次延期,每次延期5年。
记者从广东省林业局了解到,根据今年3月底新修订《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广东成为全国第一个完成野生动物保护省级地方性法规修订的省级行政区。半年来,广州、深圳、珠海市先后出台禁食条例,汕头等14个地市出台禁猎和禁食通告,并大力推进禁食野生动物后续处置补偿工作,广州等18个市已制定退出处置方案或指导意见。
被列入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计划和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近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与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的有关规定相衔接,修订草案规定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其他陆生野生动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6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组审议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李飞跃委员建议清楚界定野生动物、人工饲养动物、圈养动物的概念,并进行分类管理,解决食用、宠物、观赏、药用等问题。
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提请审议 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制度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昨天(13日)提交审议了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此次提交审议的修订草案强化了公共卫生安全与生态安全并重的理念。
施行30余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终于迎来首次大幅修订。提高社会认知,避免因为不了解《名录》、不熟悉法律而违法犯罪 《名录》征求意见出炉后,不少专家和保护组织提出反馈意见。
一图读懂|《国家重点野生动物保护名录》将如何调整?
据农业农村部网站消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今日发布通知,就《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公开征求意见。根据野生资源的变动情况和最新的研究成果,及时对《名录》进行调整和修订,有利于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据了解,鹩哥分布于中国、印度、缅甸、泰国、中南半岛等地,是重要的农林益鸟、三有保护野生动物。近年来,像上述男子因猎捕和运输鹩哥、八哥、壁虎等动物而被执法部门查获的案例屡有发生。
记者6月8日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获悉,我国持续加大红树林资源保护修复力度,全面恢复提升红树林湿地生态功能,20年来红树林面积增加7000公顷,成为世界上少数几个红树林面积净增加的国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