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记者 张 翼
为保障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国内肉类市场的安全供应,海关多措并举着力扩大进口,助力猪肉保供稳价,积极协调沟通,减少产品滞港,全力支持优质种猪进口,助力生猪高质量复产增养,保障我国消费者餐桌上的需求。
数据显示,年初以来(截至3月24日),海关总署共新批准了997家肉类企业在华注册,其中猪肉企业450家。今年1月至2月,我国进口肉类(包括杂碎)共125万吨,同比增长69.6%,其中进口猪肉及猪杂碎共72万吨,同比增长98.2%。
——2月10日至14日,2000吨进口冻猪肉运抵上海洋山港,上海海关即验即放,进口猪肉第一时间运抵武汉并投放市场。自3月20日开始,有6柜共计150吨冰鲜进口猪肉陆续通过上海口岸直接投放武汉市场。
——3月11日至12日,1973头法国优良种猪从太原航空口岸入境,这是今年太原航空口岸首批入境的活动物,也是今年山西省首批进口的活动物。今年以来,我国已进口各类优质种猪4325头。
海关总署积极做好猪肉进口保障工作,对国储进口猪肉优先接单、优先检查、优先检测、优先出证,实现“即到即卸”“即卸即运”,最大程度压缩入库前时间,节约成本;建立专门协调机制,实时关注出现的问题,精准解决,保证进口国储猪肉以最快的速度通关,及时投放市场。
春节前后,由于国内肉产品价格回落明显,加之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进口肉类主要港口出现了大量进口冻肉在港区堆放、未提离的情况。海关总署及时发布相关通知,要求各地海关加快进口肉产品通关验放。下一步,海关将继续密切协调有关部门、企业和行业协会,加大催报、促提力度,从根本上解决冷藏集装箱滞港问题,促进进口冷链货物有序投放国内市场。
全力支持扩大种猪等优质种质资源进口,助力生猪复产增养、稳产保供,海关总署采取多项便利化措施:一方面,拓展优质种猪及遗传物质来源,优先启动智利、芬兰等国优良种猪及遗传物质检疫准入,协助进口企业恢复从美国进口种猪;另一方面做好种猪境外预检、口岸检疫等工作,确保境外优质种猪顺利引进。
《光明日报》( 2020年04月01日 10版)
据调度,截至2020年1月底,全国各级财政共安排种猪场和规模养殖场贷款贴息资金4.44亿元,涉及贷款521.42亿元。下一步,我们将加强跟踪调度,指导督促地方落实好临时贷款贴息政策,让有需求的养殖场(户)都能按规定享受政策支持。
当前,我国正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据统计,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国各级财政共安排种猪场和规模养殖场贷款贴息资金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贴息3.65亿元,省级财政贴息0.2亿元,市县级财政贴息0.15亿元。
据了解,为支持国内养猪业尽快恢复生产和转型升级,海关总署公布允许进口种猪的国家名单,新增3个种猪及遗传物质来源市场,积极支持优质种猪及遗传物质进口。记者从海关总署获悉,为支持扩大猪肉等肉产品进口,我国积极扩展多元化进口来源,全年新增16个国家肉产品准入。
杨振海在农业农村部17日举行的发布会上说,据农业农村部对全国年出栏5000头以上规模猪场全面调查,9月份生猪存栏4445.51万头,环比增长0.6%;能繁母猪存栏610.47万头,环比增长3.7%。
为加快稳定生猪生产,作为生猪养殖大省的河南省10日发布通知,要求切实保障生猪养殖用地,取消生猪养殖附属设施15亩用地上限,并出台一揽子补贴和金融服务措施,支持生猪养殖有序补栏,扩大生产。河南省政府在通知中要求,切实保障生猪养殖用地,各地不得超范围划定禁养区,同时取消生猪养殖附属设施用地15亩上限。
为加快稳定生猪生产,作为生猪养殖大省的河南省10日发布通知,要求切实保障生猪养殖用地,取消生猪养殖附属设施15亩用地上限,并出台一揽子补贴和金融服务措施,支持生猪养殖有序补栏,扩大生产。河南省政府在通知中要求,切实保障生猪养殖用地,各地不得超范围划定禁养区,同时取消生猪养殖附属设施用地15亩上限。
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对2020年年底前新建、改扩建种猪场、规模养猪场(户)和禁养区内规模养猪场(户)异地重建给予一次性补助。将饲料加工、自动喂料、畜禽粪污处理利用、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装备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实行敞开补贴。
国家发改委、农业农村部9月9日联合发布通知指出,实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对2020年底之前新建改扩建种猪场、规模猪场、禁养区内规模养猪场(户)、异地重建等给予一次性补助。
记者4日从财政部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部署要求,中央财政决定进一步采取措施,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
猪肉是居民消费的主要肉食品,今年以来,多地猪肉价格有所抬头,涨势较猛。专家认为,目前受疫情等因素影响,产能恢复速度较慢,种猪和仔猪调运仍然受限,产能得不到有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