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孙敏(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特邀研究员)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强调,“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凝聚着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当前,国内外疫情防控和经济形势正在发生新的重大变化,境外疫情呈加速扩散蔓延态势,世界经济贸易增长受到严重冲击,我国疫情输入压力持续加大,经济发展特别是产业链恢复面临新的挑战。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需要进一步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更好发挥法治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规范和保障作用。
强化制度供给,为深化改革发展积蓄势能
改革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改革推进到什么阶段,法治就要保障到什么阶段。改革的全面深化不仅强调突破性、变动性、创新性,更需要强调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作为最重要的制度形式,法治是规则之治,能确保国家基本制度的明确性、稳定性和权威性,确保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可预期的社会生活方式,保障全体社会成员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作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是托举中国梦的两翼。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40多年波澜壮阔的改革历程,也是中国从“法制”到“法治”、从“依法治国”到“全面依法治国”的发展过程,改革与法治如鸟之双翼、车之两轮,始终相伴而生、同向而行。每一次重大改革突破都伴随着法治的进步,每一项重大法治成就都极大地推动了改革进程。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法治既是国家走向现代文明的标志,也是改革取得成功的关键。改革以“破”求创新发展,不可避免要打破传统的瓶瓶罐罐;改革也是“立”的过程,需要激浊扬清、吐故纳新,建立新的秩序。“破”和“立”的过程,就是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形成更加公平合理、人民群众普遍受惠的利益格局过程。如果说,改革是奔流不息的滔滔江河,法治就是引领和约束河水流向的堤岸。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区,面对经济转型升级趋势与外部环境深刻变化交织的新形势,改革难度和复杂程度前所未有,多年遗留下来的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积累的问题,大多触及深层矛盾和冲突,只有依靠法治,才能从根本上推进这些矛盾和问题的解决,保证各项改革顺利进行。同时,在改革过程中,只有及时总结成果经验,将其上升为法律,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才能进一步减少工作的随意性,增强规范性,保证公开性,最大限度地凝聚改革共识,汇聚改革合力,为落实改革要求提供保障。
优化法律服务,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增添动能
按照党中央确定的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的目标任务,脱贫攻坚要实现从取得决定性成就到全面胜利,已经到了决战决胜的最后关头。收官之年又遭遇疫情影响,各项工作任务更重、要求更高。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没有贫困人口的脱贫,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020年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党作出的庄严承诺。从实践看,脱贫攻坚的难点在于扶贫资源配置、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以及各级政府和行业部门职责的落实等。集中解决好贫困地区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精准施治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特别是贫困县摘帽情况的监督,防止虚假脱贫、数字脱贫,都需要以法律保障和提高扶贫管理水平与工作成效。扶贫不仅需要资金的扶持,更需要权益的保障,要健全贫困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制度,保障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给他们以更多的关心和关爱。
从长远来看,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之后,相对贫困依然存在并将长期存在,扶贫工作重心将由解决绝对贫困转向解决相对贫困。通过国家立法,强化和规范农村扶贫开发工作,保障相对贫困人口的基本权益,显得十分必要和紧迫。
深化法治保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效能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明确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之一。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是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努力方向。
法者,治之端也。法治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和目标,又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制度动力和根本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离不开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面对国内外形势新变化,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有着新期待,我们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面对的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既要有防范风险的先手,也要有应对和化解风险挑战的高招;既要打好防范和抵御风险的有准备之战,也要打好化险为夷、转危为机的战略主动战。”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将矛盾消解于未然,将风险化解于无形,就要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依法应对风险挑战的能力,做到越是复杂局面越要坚守法治、越是吃劲时候越要坚持法治,着力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供法律依据、确保执法有效。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变局中危和机同生并存,如何科学应对、化危为机?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创造的经济发展和社会长期保持稳定“两大奇迹”,已经充分证明了我们的制度优势。14亿多中国人民联防联控,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办大事,取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阶段性成果,再次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法治是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要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将为有效应对疫情给经济社会带来的冲击,加快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不断提升产业链整体水平,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制度保障。
《光明日报》( 2020年04月09日 06版)
新华社北京12月7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厚,阐述深刻,逻辑严密,体系完整,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进程的最新重大理论成果,是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推进“十四五”时期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新局面、实现中国法治现代化提供了行动指南。
加强生态文明立法、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米”……近年来,福建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长期性的制度保障,法治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筑牢绿色发展法治屏障,福建加强生态文明立法,近年来制定出台《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4项法规,实现生态文明“海陆空”全方位保护。
确定这个主题,就是要牢固确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推动宪法精神家喻户晓。杨春雷表示,各级检察机关采取多种形式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促进宪法精神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
联播+11月30日至12月6日是第三个全国“宪法宣传周”,也是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首次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首次提出之后的首个国家宪法宣传周。今年全国“宪法宣传周”的主题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宪法,如太阳一般耀眼,照射国家的每一处地方,保障着每一个公民的福祉权益。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所强调的,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
12月4日,CCTV2020年度法治人物揭晓,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章春燕获得CCTV2020年度法治人物称号。CCTV2020年度法治人物评选暨颁奖礼活动由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共同主办,本次评选委员会成员由各部委评委代表、法学专家评委代表、媒体评委代表和律师评委代表组成。
今年的“宪法宣传周”,主题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民航总医院杀医案、操场埋尸案、涞源反杀案……纵观有一个鲜明特点:用典型案例讲故事、讲政治、讲法治。
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的第三个全国“宪法宣传周”在各地同步展开。建立宪法宣誓制度,设立国家宪法日;国歌法、国旗法、国徽法等,以国家立法形式,落实了宪法规定的关于国家象征和标志的重要制度;
“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全民普法的头等大事。”唐一军表示,目前正值“七五”普法收官、“八五”普法规划谋划之际,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将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与普法紧密结合起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