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出版的第12期《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
在我国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都高度重视民事法律制定实施。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过渡时期法制”到党的十八大之后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从人治向法治,从依靠政策治国到依法治国,从法制到法治……我们用70年的时间,走完了西方国家300年甚至更长时间才走完的法治之路。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可谓正当其时、正当其势。
民法典关系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有人说,法治于人就如同空气,你可能不会时时刻刻意识到它的存在,可一旦缺少就立刻窒息。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认定标准,到小区车库、车位的归属;从进一步降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的表决要求,到严格区分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从对胁迫婚姻的撤销,到降低录音录像遗嘱的形式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先后10次征求意见,累计收到102万多条意见建议。
民法典共7编,大到国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百姓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生产经营、个人信息保护、私有财产保护都可以在其中找到依据,依次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共1260条。
有专家形象称,民法典规定了一个人“从摇篮到坟墓”的权利和义务,“甚至在你没有来到这个世界之前、胎儿阶段也享有一些权利,比如继承、受遗赠。当你去世之后,名誉权也受法律保护。”
法律的生命力和权威在于实施。“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的显著优势”,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如果有了法律而束之高阁,或者实施不力,那制定再多法律也无济于事。一方面,民法典颁布实施,并不意味着一劳永逸解决了民事法治建设的所有问题,仍然有许多问题需要在实践中检验、探索,还需要不断配套、补充、细化。另一方面,领导干部应成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具有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执政才能实现,依法治国才有保证。将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从2020年到本世纪中叶的30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分两个阶段安排。全面依法治国也在这两个阶段接续深入推进:到2035年,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我国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将全面提升,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部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将进一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维护人民权益。(余铭)
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的第三个全国“宪法宣传周”在各地同步展开。建立宪法宣誓制度,设立国家宪法日;国歌法、国旗法、国徽法等,以国家立法形式,落实了宪法规定的关于国家象征和标志的重要制度;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党全国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确立是我国法治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对于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践、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全面依法治国实践提供了强大思想指引。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科学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系统阐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奋力开启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新征程,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理论、法治体系、法治文化“四位一体”,毫不动摇地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信、法治理论自信、法治体系自信和法治文化自信。
在11月16日至17日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国家治理体系的主体和内容,决定了政府治理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具体目标和重要内容,完善政府治理体系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关键步骤和迫切需要。
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在2020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我们党正式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不仅具有十分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而且具有非常深刻的政治和法治价值。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发展目标和总抓手。
党的十九大召开后,党中央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法治中国建设迈入系统协同推进新阶段。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重点抓好的工作提出了11个方面的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引起法律界热烈反响 “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不仅将引领中国迈向世界法治强国之林,还将为世界法治文明贡献中国智慧。
作者:支振锋(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向前推进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坚持顶层设计和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理论指导和改革探索相统一,坚持问题导向和整体布局相衔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