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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高考防疫关键措施10条
一是人员的健康监测。对参与组考、监考环节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要求提前14天进行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做到每天体温测量并记录。
二是自我防护的准备。考试前,考生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确保考试时身体状况良好,提前准备好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赴考时如乘坐私家车、步行或骑自行车,可不戴口罩;如果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三是异常状况的评估制度。对考前和考试中监测、检查发现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身体异常状况,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医疗机构指导教育部门做好专业评估,教育主管部门依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和组织考试工作的条件。
四是考点的体温检测。考点入口处设体温检测点,对所有进入考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所有考生、考试工作人员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同时,设置凉棚和体温异常者复检室,供待检和复检人员等候时使用。
五是考点入口体温异常的处置。如体温不合格,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须经专业评估,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
六是备用考场的设置。原则上每10个普通考场设1个备用隔离考场(每考点不得少于3个)。当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启用备用隔离考场。原则上须一人一间,备用隔离考场不够用时,可采取最前排、最后排或四角排位的方式多人共用一间(最多不超过4人)。
七是环境卫生和消毒。发生过疫情的学校,不能作为考点。考试前,对考点、考场、通道、门把手、桌椅、宿舍等进行全面环境卫生清洁与消毒,至少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扫除和至少一次预防性消毒,消毒后要进行通风,明确张贴完成标识。低风险地区在每天考试结束后,对考场做一次预防性消毒;非低风险地区要在每科考试结束后做一次预防性消毒。
八是考场降温和通风。对考场考点空调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开展清洁消毒。普通考场可使用分体空调或中央空调,备用隔离考场须使用分体空调。可使用自然通风、电风扇等设备加强通风,电风扇在使用前应进行清洗。如使用冰块降温,应保证冰块及制冰使用的水卫生安全。在使用电风扇或冰块降温时,门窗不要完全闭合。
九是考试过程中异常状况的处置。考试过程中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由考点当地的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经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批准予以补齐。当科目考试结束时,由负责研判的专业人员当场简要向所有考生进行解释和说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
十是人员的卫生防护。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备用隔离考场和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全程佩戴口罩,隔离考场的监考员及工作人员需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必要时可穿戴防护服。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今天(24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核酸检测、端午文化旅游活动注意事项等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一级巡视员贺青华建议广大民众端午假期非必要少外出。
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一级巡视员 贺青华:出行前要了解出发地、目的地疫情防控情况,取消前往高风险地区的出行计划,做好手套手消防护用品,一米线的距离,手卫生,减少聚集,减少聚餐,缩短聚餐时间。
贺青华强调,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做好离京人员新冠肺炎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有明确规定,对来自北京的中高风险街区街道、乡镇的人员需要采取隔离和核酸检测,低风险区域的人员流动,无需进行隔离,也无需进行核酸检测。
来源:小莉帮忙
2020年11月12日0时-24时,河南省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例(境外输入),无新增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11月4日,国家卫健委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印发流行性感冒诊疗方案(2020年版)的通知》。
10月28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47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24例(内蒙古8例,上海6例,广东3例,天津2例,江苏2例,北京1例,福建1例,陕西1例),本土病例23例(均在新疆);无新增死亡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
近日,黑龙江鸡西“酸汤子”中毒事件引发关注。据红星新闻,“酸汤子”中毒事件唯一幸存者李女士已于19日中午去世。该中毒事件已致9人死亡。
国家卫生健康委今天(12日)已经派出工作组,赴青岛指导当地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9月4日通报,9月3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25例,均为境外输入病例(广东13例,上海5例,广西2例,陕西2例,天津1例,福建1例,四川1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
9月2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11例,均为境外输入病例(陕西6例,广东3例,四川2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
9月1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8例,均为境外输入病例(上海4例,广东2例,辽宁1例,四川1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8月31日通报,8月30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17例,均为境外输入病例(上海6例,天津5例,福建2例,山西1例,浙江1例,广东1例,陕西1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
7月19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22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5例(四川3例,内蒙古1例,山东1例),本土病例17例(均在新疆);无新增死亡病例;新增疑似病例1例,为境外输入病例(在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