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固定的粉丝群和优质内容输出的网红主播,备受直播平台青睐。近日,广东深圳网络主播夏婧(化名)在飞速蹿红的巅峰时期跳槽到其他直播平台,被原公司诉至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夏婧赔偿公司预期利益损失16.6万余元。
2017年4月,夏婧被深圳某公司相中,成为一名签约主播。双方签订了经纪合同,合同期限自2017年4月20日至2021年4月19日。该公司作为夏婧的独家经纪公司,为其策划、安排、接洽艺人主播等活动。合同期内,夏婧只能在公司的平台上进行直播,未经公司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其他公司开展合作。
协议签订后,该公司为夏婧安排了专业老师对其提供形体、才艺等培训,并在线上投入大量资金和资源来提高其人气和影响力。在公司的大力培育、推广和包装之下,夏婧作为新晋网络主播在平台上迅速走红,人气值不断攀升。半年时间内,为公司创造了累计7万元的利润。
该公司称,开播6个月后,夏婧开始频繁缺勤,既不按时去公司上班,也不在家完成公司安排的直播任务。自2018年3月起,夏婧在未经公司同意的情况下,私自与其他公司开展合作,并进驻另一网络直播平台进行直播,带走了公司大量活跃用户。公司曾多次与夏婧口头沟通,她均不予理会。
公司称,夏婧这一跳槽行为给公司造成了不良影响及经济损失,请求法院判令赔偿预期利益损失37万余元。
经审理查明,该公司与夏婧之间的合同关系成立。福田法院认为,作为公司独家签约主播,未经同意,擅自在别的直播平台进行直播,其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因而本案中,公司就夏婧的根本违约行为诉求预期利益损失,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预期利益损失的赔偿金额如何核算?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经纪合同约定按每月50万元的标准,明显畸高,应依法予以调整。关于夏婧的直播行为给公司带来的实际收益情况,法院结合证据确认夏婧在2017年5月至2018年2月期间给公司带来的收益共计69405.55元,每月收益为6940.56元。考虑到直播行业的行业特点,收益水平起伏较大,从现阶段可以预期的期间不宜过长,参照双方合同约定,酌定为24个月。故夏婧应赔偿公司预期利益损失166573.44元。目前判决已生效。(记者刘友婷)
他叫撒烨,云南宣威市倘塘镇松林村的一位00后电竞主播,粉丝们喜欢称呼他为“770”或“七仔”。“刚刚开始直播那会儿,第一个月就一千多块钱,但是现在可以靠我的收入供着姐姐的学费,还有家里的一些日常开销。
新华社记者 李安 摄 12月2日,孙亚辉(左)在河南新乡王录村的藕塘里直播。新华社记者 李安 摄 12月2日,孙亚辉在河南新乡王录村的藕塘里直播时和粉丝互动。新华社记者 李安 摄 12月2日,在河南新乡杨庄村的家里,孙亚辉(后)直播家人打包核桃。
美国新闻网站NextShark报道,来自中国四川的藏族男孩丁真短短几天就收获了200万粉丝,至少6亿次浏览量。”日本ANN电视台报道:“上个月,丁真的视频点燃社交平台,他家乡的机票预订增加了两成,形成社会现象。
11月23日,贵州省9个贫困县退出贫困县序列,这意味着中国832个贫困县全部实现脱贫摘帽,兑现“五年之约”。近年来,不少国际人士亲自来到中国,深入陕西、云南、贵州等西部腹地,亲眼见证了中国脱贫攻坚的真实历程。
11月27日,知名主播辛有志在微博回应燕窝事件,称辛选现提出先行赔付方案,“召回辛选直播间销售的全部‘茗挚’品牌燕窝产品、承担退一赔三责任”(共销售57820单,销售金额15495760元,共需先退赔61983040元),先解决问题。
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其中要求,不为违法失德艺人提供公开出镜发声机会,防范遏制炫富拜金、低俗媚俗等不良风气在直播领域滋生蔓延;对于多次出现问题的直播间和主播,应采取处理措施。对于问题性质严重、屡教不改的,关闭直播间,将相关主播纳入黑名单并向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报告,不允许其更换“马甲”或更换平台后再度开播;未成年用户不能打赏。
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要求网络秀场直播平台要对网络主播和“打赏”用户实行实名制管理,要通过实名验证、人脸识别、人工审核等措施,确保实名制要求落到实处,封禁未成年用户的打赏功能。
针对网络秀场直播平台频频出现的流量造假、打赏争议等问题,国家广播电视总局23日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对点击量高、成交量虚高、“打赏”金额大、业务类别容易出问题的直播间,要建立人机结合的重点监看审核机制。
3岁“吃播”佩琪被父母喂到70斤、6岁小男孩练习蒙眼走钢丝……近年来,直播平台上的未成年主播日渐增多,一些“小网红”被过度“开发”,引发人们担忧。针对直播乱象,亟须立规矩、明法治、夯实各方责任,让主播“娃娃兵”不再野蛮生长,让成长的天空更加澄澈。
近年来,直播、短视频平台上的未成年人主播日渐增多,他们通过卖萌、表演段子、晒绝技等吸引眼球,部分未成年人主播甚至成为父母的赚钱工具。李佳泽等人认为,除了加强行业立法和监管,文化主管部门、未成年人保护机构乃至公安机关应及时介入,不给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直播行为留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