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3571亿元,同比增长0.5%,为今年以来首次正增长。其中,除汽车以外的消费品零售额30158亿元,下降0.6%。
1—8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8029亿元,除汽车以外的消费品零售额215139亿元,同比均下降8.6%。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8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9273亿元,同比增长0.5%,7月份为下降1.1%;乡村消费品零售额4298亿元,增长0.7%,7月份为下降1.3%。1—8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06643亿元,同比下降8.7%;乡村消费品零售额31386亿元,下降8.3%。
按消费类型分,8月份,商品零售29951亿元,同比增长1.5%,增速比7月份提高1.3个百分点;餐饮收入3619亿元,下降7.0%,降幅比7月份收窄4个百分点。1—8月份,商品零售216519亿元,同比下降6.3%;餐饮收入21510亿元,下降26.6%。
1—8月份,全国网上零售额70326亿元,同比增长9.5%,比1—7月份提高0.5个百分点。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58651亿元,增长15.8%,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4.6%;在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中,吃类、穿类和用类商品分别增长35.4%、1.1%和18.3%。
2020年8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主要数据
指标 | 8月 | 1—8月 | ||
绝对量 (亿元) | 同比增长(%) | 绝对量 (亿元) | 同比增长(%) |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 33571 | 0.5 | 238029 | -8.6 |
其中:除汽车以外的消费品零售额 | 30158 | -0.6 | 215139 | -8.6 |
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 | 12136 | 4.4 | 85317 | -7.0 |
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 - | - | 58651 | 15.8 |
按经营地分 | ||||
城镇 | 29273 | 0.5 | 206643 | -8.7 |
乡村 | 4298 | 0.7 | 31386 | -8.3 |
按消费类型分 | ||||
餐饮收入 | 3619 | -7.0 | 21510 | -26.6 |
其中:限额以上单位餐饮收入 | 796 | -3.5 | 4628 | -23.8 |
商品零售 | 29951 | 1.5 | 216519 | -6.3 |
其中: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 | 11340 | 5.1 | 80689 | -5.8 |
粮油、食品类 | 1181 | 4.2 | 9734 | 11.0 |
饮料类 | 199 | 12.9 | 1410 | 10.9 |
烟酒类 | 306 | 3.1 | 2304 | -1.3 |
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 | 967 | 4.2 | 6936 | -15.0 |
化妆品类 | 284 | 19.0 | 1996 | 3.2 |
金银珠宝类 | 235 | 15.3 | 1389 | -15.6 |
日用品类 | 574 | 11.4 | 3982 | 6.3 |
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 | 716 | 4.3 | 5131 | -9.0 |
中西药品类 | 428 | 6.2 | 3359 | 5.8 |
文化办公用品类 | 291 | 9.4 | 2062 | 2.5 |
家具类 | 139 | -4.2 | 929 | -11.4 |
通讯器材类 | 482 | 25.1 | 3296 | 8.9 |
石油及制品类 | 1481 | -14.5 | 10702 | -17.3 |
汽车类 | 3413 | 11.8 | 22890 | -8.8 |
建筑及装潢材料类 | 152 | -2.9 | 1005 | -8.7 |
注: 1.此表速度均为未扣除价格因素的名义增速; 2.此表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
附注
1.修订说明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对2019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进行了修订,2020年月度增速按照可比口径计算。
2.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网上零售额:是指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商品和服务零售额之和。商品和服务包括实物商品和非实物商品(如虚拟商品、服务类商品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但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3.统计范围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的影响。
4.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5.环比数据修订
根据季节调整模型自动修正的结果,对2019年8月份以来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环比增速进行修订。修订结果及2020年8月份环比数据如下:
月份 | 环比增速(%) | |
2019年 | 8月 | 0.56 |
9月 | 0.89 | |
10月 | 0.63 | |
11月 | 0.91 | |
12月 | 0.79 | |
2020年 | 1月 | -10.84 |
2月 | 0.91 | |
3月 | 0.90 | |
4月 | 0.92 | |
5月 | 0.82 | |
6月 | 1.18 | |
7月 | 0.62 | |
8月 | 1.25 |
随着助企纾困政策及针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扶持等政策措施效果显现,11月份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进一步改善。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分析师周茂华认为,由于内外需求持续回暖,中小企业销售明显改善,带动企业补库存意愿增强。
今年前三季度,中国成为全球首个实现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由负转正”,同样成为前三季度中国区域经济的关键词。 在东北三省中,吉林省率先实现由负转正,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1.5%,比上半年提高1.9个百分点,辽宁、黑龙江同比下降,但主要指标有所改善。
从各地公布的经济数据中可以发现,不论是东部沿海还是中西部地区,消费市场呈现出持续回暖的态势,一些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发展势头良好,进出口也呈现出明显回升趋势。
河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等多个省份实现三次产业全面增长。东北三省中,吉林省率先实现由负转正,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1.5%,比上半年提高1.9个百分点,主要经济指标比上半年均有所提高。
2020年7月1日离岛免税新政实施,离岛免税购物额度从每年每人3万元提高至10万元,取消单件商品8000元免税限额,新增手机、平板电脑等7类商品,化妆品单次购买数量从12件提高到30件。
截至10月27日,除上海、西藏外,已有29个省份公布了经济运行情况,其中24个省份实现正增长,各地经济呈现稳定复苏态势↓↓ 相比上半年,北京、广东、山西、山东、河北、陕西、河南、海南、吉林等省份前三季度经济增速均实现了由负转正。
2020年7月1日离岛免税新政实施,离岛免税购物额度从每年每人3万元提高至10万元,取消单件商品8000元免税限额,新增手机、平板电脑等7类商品,化妆品单次购买数量从12件提高到30件。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张立群:“十三五”期间是中国经济一个重要转型期,周期性、体制性、结构性的矛盾相互交织,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强大国内市场加快形成,2019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41.2万亿元,中国已成为超大规模市场,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保持在60%左右。
题:季度增速首次转正 市场人气持续回升——商务部消费促进司副司长谈前三季度消费“成绩单”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前三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73324亿元,其中,三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0.9%,季度增速年内首次转正。
从当季看,三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增长4.9%,比二季度加快1.7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5.8%,比二季度加快1.4个百分点;服务业增加值增长4.3%,比二季度加快2.4个百分点。前三季度,新动能引领作用凸显,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速都比上半年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