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是第一要务,
9月15日,在中原科技城政策发布会现场,公布了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共同印发的《关于在中原科技城建设河南省人才创新创业试验区的实施意见》,提出六个部分共十六条新举措、新措施,为中原科技城量身定制特殊政策、特殊机制,旨在把中原科技城建设成为全市新旧动能转换的发动机、中原地区科技创新的策源地、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引领区。根据《意见》,中原科技城将高度集聚创新人才,聚焦人工智能、5G通信、生物医药等产业领域,3年内引进世界级水平的顶尖人才和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人选10名左右,自主培养或引进省级人才工程人选等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00名左右,培育创新创业领军团队30个左右,集聚具有较强研发能力和创新成果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1000名左右,打造一支分布合理、结构科学、素质优良的创新创业人才队伍。《意见》中提到,中原科技城将一改以往唯职称、唯学历、唯论文、唯奖项的评价模式,优化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把人才取得的标志性成果、创造的产业价值、享受的薪酬待遇等市场要素作为评价人才的重要依据。具体来说,对中原科技城引进的科技创新人才实行双体系认定,在“黄河人才计划”高层次人才认定体系的基础上,单独设立以工作履历、薪酬待遇为标准的认定体系,人才可自主选择认定方式。顶尖人才(A类):在全球产业技术研究领域享有重要声誉,代表行业顶尖水平,实行“一事一议”引进的高端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具有重大技术发明成果或重大新产品开发成功经验,能够领衔企业核心攻关项目或解决核心技术难题,年薪在150万元以上的研发类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C类):主持或作为重要成员参与国内外大型科研、工程项目,对企业创新发展具有较大促进作用,年薪在80万—150万元的研发类人才;地方突出贡献人才(D类):在同行业优秀企业研发岗位上取得显著业绩,年薪在40万—80万元的研发类人才;优秀青年人才(E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40岁以下世界排名前200名高校和“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在人工智能、5G通信、生物医药等领域知名企业从事研发工作3年以上的青年人才。在职称评定方面,在中原科技城组建相应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职称评审服务。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向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下放企业主体系列的职称评审权限。中原科技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可按规定直接申报相应级别职称,特别优秀的可考核认定为高级职称。人才流动方面,成立“中原科技城人才创新发展研究院”,在市区两级事业单位编制总量内核定一定数量的人才编制,实行动态调整。具有事业身份的高层次人才到中原科技城创新创业可直接使用人才编制,并可依托研究院开展科技项目申报、科研成果转化、学术交流合作等活动。不同类型的人才,关注点和需求点也有所区别。为此,我市针对不同层面人才特点和需求,拿出在全国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支持政策。对在中原科技城认定的人才纳入全市高层次人才体系,给予相应激励保障待遇;对认定的E类人才,给予博士10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其他入选人才5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对入驻中原科技城的科技型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引领型平台等单位中,年工资薪金收入40万元以上的技术研发人才,按工资薪金收入的一定比例给予经济贡献奖励。对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根据孵化、成长的不同阶段,分级提供创业空间,3年内给予租金补贴。对符合中原科技城产业发展需要的创业项目,经评审纳入中原科技城创业项目培育库,给予50万—100万元项目资助,中原科技城推荐创业项目可直接参加全市创业领军团队评审,入选项目可获得最高500万元的市级项目资助,并给予动态跟踪支持,对发展迅速、效益较好的,再给予100万元一次性项目发展奖励。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发展,其五年内对郑东新区的经济贡献全额予以奖补。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支持领军型企业、总部企业引进高水平创新人才团队,给予创新项目50万元项目资助,中原科技城推荐创新项目可直接参加全市创新领军团队评审,入选项目可获得最高300万元市级项目资助。对新培养入选国家级、省级人才工程的,按国家、省资助标准给予培养单位1:1配套奖励。
对新引进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或在国际知名企业、机构担任中高级领导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根据其创新能力和研发水平,经评审后可认定为高层次人才并享受相应待遇。设立海归人才创业支持专项,对硕士以上海归人才创业项目,经评审直接纳入中原科技城创业项目培育库,给予50万—100万元项目资助。搭平台、引人才,将中原科技城打造为全省人才最密集、产出最高、最有活力的人才特区。鼓励引入国内外知名孵化器运营机构,建设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专业化科技企业孵化器,对认定为省级、国家级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200万元、300万元的一次性认定补贴。加快建设中关村河南科技园等创业孵化平台。金融保障措施方面,扩大政府投资基金规模,在中原科技城设立50亿元的创投引导基金,以直投或参股设立基金的方式开展运作,其中投资于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的资金不低于30%,推动天使投资人、股权投资机构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在中原科技城发展,鼓励各类投资基金投资种子期、初创期人才企业,对在中原科技城注册的投资机构投资我市未上市科技型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按其投资额的10%、最高1000万元给予投资风险补助。集聚创新平台方面,鼓励知名央企、行业龙头企业建立研发基地,对在中原科技城设立地区总部或固定资产投资超过10亿元的新入驻企业设立研发中心的,经评估可给予不超过研发中心建设总投入30%、最高3000万元的资金补助。《意见》提出,对入驻技术转移中介机构开展科技服务,依据上年度促成技术合同成交额给予5%的补助,同一单位每年最高补助200万元;为入驻中原科技城的创新主体开展技术转移转化活动提供专业服务,并依据上年度技术合同成交额给予5%—10%的补助,同一单位每年最高补助300万元。加强人才交流合作。对区域内创新主体举办行业交流活动、赛事活动成效显著的,可按照不高于实际投入30%的比例,给予举办单位最高100万元资金支持。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必须从涵养人才生态上综合施策,为人才提供全链条服务。为此,我市将建立专业化、国际化人才市场服务体系,提供“办事不出城”的一站式政务服务,加强子女入学、医疗健康等服务供给,提升人才的获得感、满意度。我市将多渠道筹集建设一批人才公寓,满足人才居住需求。A类人才不超过200平米、B类人才不超过150平米,C、D类人才不超过100平米、E类人才不超过80平米。
对在郑首次购房的高层次人才给予3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和50万元购房补贴。E类人才给予博士10万元、其他人才5万元首次购房补贴。
优化人才子女入学保障,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学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综合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统筹协调解决。
提升人才医疗服务水平,依托区域公立医院设立医疗健康服务基地,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便利化医疗保健服务。
为中原科技城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申办工作许可、签证、居留等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进一步简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办理程序,申办永久居留证实行专人上门服务。探索在中原科技城建立移民事务服务中心(站点),为常住外国人提供政策咨询、法律援助、语言文化等社会融入服务。
我市将打造人才服务大数据平台,统筹整合金融服务、子女教育、医疗健康、咨询服务等功能,开通人才服务码,为人才提供集成式、智慧化、全流程的优质服务。在中原科技城建立一站式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办事不出城”。
《意见》适用于在中原科技城登记注册,并正常入驻办公的企事业单位及其引进人才。对同时入选“黄河人才计划”的,在享受同类优惠政策时,按照“从新、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郑州发布 记者 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