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特约评论员周望
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
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指出,“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使法治成为经济特区发展的重要保障。”是经济特区40年改革开放、创新发展积累的宝贵经验之一,对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从中国第一个经济特区,到第一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深圳站在更高起点上推进改革开放和法治建设,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探索新路。
坚持法治引领改革。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深圳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同时,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要及时上升为法律。实践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要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权。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要及时修改和废止。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明确:“各项改革政策举措,凡涉及调整现行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或国务院授权后实施。”
坚持法治促进创新。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圳经济发展水平较高,面临的资源要素约束更紧,受到来自国际的技术、人才等领域竞争压力更大,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是根本出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使企业成为创新要素集成、科技成果转化的生力军”。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关键是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要优化政府管理和服务,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加快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要进一步激发和弘扬企业家精神,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依法保护产权和知识产权,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2019年,深圳出台了全国首部知识产权保护地方立法,用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优化营商环境;率先在全国建立首个民营企业法治体检自测系统,率先在全国检察系统探索企业和企业家权益保护新机制。
坚持法治保护人民。城市是人民的城市,人民城市为人民。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经济特区改革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要聚焦到这个目标上来。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要树立全周期管理意识,加快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走出一条符合超大型城市特点和规律的治理新路子;要强化依法治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城市治理顽症难题,让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要注重在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上下功夫,发挥深圳信息产业发展优势,推动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创新,让城市运转更聪明、更智慧。
40年来,深圳在法治建设方面创造的多个“全国率先、业内首次”,足以说明,深圳始终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并进、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比如:率先建立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制度,土地“第一拍”推动《宪法》修改,率先在全国引进“立法听证会”形式,出台全国首部地方最低工资条例、慈善地方立法、企业信用地方立法、城市更新地方立法,首创住宅区物业管理法律制度、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制度……
40年春风化雨,40年春华秋实。如今的深圳经济特区生机勃勃,向世界展示着我国经济特区法治领域的创新,展示着改革开放的磅礴伟力,更是展示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光明前景。
(作者系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副教授)
(责任编辑:王婧)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李林 河南报业全媒体记者 陈浩 通讯员 李盼为进一步增强宪法宣传的覆盖面、影响力,推动“东强”战略,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党全国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确立是我国法治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对于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践、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全面依法治国实践提供了强大思想指引。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并系统阐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这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在中国这样一个超大规模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变革,也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不可或缺的坚实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道路问题关系全局、决定成败。在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个根本问题上,我们要树立自信、保持定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向前推进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一流的军队,必然有一流的法治;建设一流军队,需要一流的法治保障。
光明日报评论员 循法而行,依法而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迎来历史的特殊时刻。
作者:支振锋(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向前推进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坚持顶层设计和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理论指导和改革探索相统一,坚持问题导向和整体布局相衔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特点。
会议首次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发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中国“动员令”。新征程、新方位,锚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坚持人民至上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核心要义,要切实做到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