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
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案
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
该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综合性法律,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增加、完善多项规定,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的涉未成年人侵害问题,包括监护人监护不力、学生欺凌、性侵害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问题。
我国现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制定于1991年,2006年进行了较大幅度修订。此次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在现行法律的基础上,增加了多项内容,条文从72条增至132条。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
有哪些变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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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设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时强制报告制度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增设了发现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时强制报告制度,以及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人员的准入资格制度。此外,国家还将建立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查询系统,向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提供免费查询服务。
首次对学生欺凌进行定义
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并明确规定了学校在学生欺凌及校园性侵的防控与处置机制。
学校应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
学校应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应及时制止和处理学生欺凌行为;应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
加强家庭保护 细化家庭监护职责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列举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该履行的监护职责和不得实施的行为。
完善留守儿童委托照护制度
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等群体的监护缺失问题,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完善了委托照护制度。没有正当理由,不能随便把孩子委托别人照顾。
明确国家监护制度 为未成年人保护兜底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了国家监护制度,规定在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能履行监护职责时,由国家承担监护职责。
来源:央视新闻、中国青年报
民法典总则编专设“监护”一节,修改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明确了家庭监护职责、国家监护制度。检察机关要把贯彻实施民法典与修改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有机贯通衔接,紧密结合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更好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治理。
纪念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成立30周年暨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表彰大会17日至18日在京召开。关心下一代事业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关工委老同志也将在对法治理念的指引下,把新时代的“五老”精神践行在实处。
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下称未保法)第106条规定:“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相关组织和个人未代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督促、支持其提起诉讼;涉及公共利益的,人民检察院有权提起公益诉讼。
“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国,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好国;越是强调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质量。新版《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条提出,“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等等,重新定义了未成年人的素质要求和培养目标。
10月17日,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版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该法自2021年儿童节施行。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门增设网络保护章节,增加了对网络游戏、直播、音视频以及智能硬件等互联网软硬件产品的具体法律要求。
十五号主席令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13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第三次审议。修订草案三审稿针对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建议,就加强父母等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加强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保护等作出进一步规定。
在今天(9月18日)的发布会上,最高检第九检察厅厅长史卫忠透露,下一步将不断扩展入职查询、从业禁止的情形,逐步扩展到所有的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他透露,下一步,将本着突出重点、分步探索、稳步推进的原则,随着《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修改实施,不断扩展从业禁止的情形,逐步扩展到所有的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
2020年8月5日起,《郑州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正案正式施行,新版《条例》作了哪些修订?
广东茂名高州市云潭镇17岁的张某依姑娘,在举行婚礼的前一天,走进镇政府,向妇联举报父母“逼婚”:父母未经她同意,给她定下一门亲事,但她不想结婚,还想继续读书,希望妇联帮助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