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南高速公安
据河南省高速交警总队消息,近日,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和河南省高速公路联网管理中心联合下发全省高速公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其中明确,全省高速公路每日0时至6时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部分路段全天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
一
全省高速公路每日0时至6时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上述时间段,省内高速公路沿线各收费站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驶入;已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当就近驶离。
二
以下路段全天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
(一)呼北高速(G59)河南境内全段,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可绕行二广高速(G55)等路段;
(二)晋新高速(G5512)豫晋界至焦作西站(K33.5—K46),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可绕行二广高速(G55)等路段;
(三)南林高速(S22)豫晋界至安阳开发区站(K103—K185.4),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可绕行234国道、341国道等路段。
三
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全天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全省高速公路通行。
四
遇有重大活动或冰、雪、雨、雾等恶劣天气,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期间,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采取管制措施的高速公路通行。
五
高速公路服务区燃油(气)配送企业,应当主动到加油(气)站所属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报备车辆信息,经收费站核对信息后,在每日8时至20时经由配送目的地与收费站之间最近路线配送。配送车辆应严格遵守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六
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临时停靠条件的服务区,应当规范设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区域及标志标线;不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临时停靠条件的服务区,应当规范设置交通标志标线,提前进行警示提示。
七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最高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低于上述规定速度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行驶。
八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自觉服从指挥疏导,依法守规安全行驶。
九
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对车辆及驾驶人给予处罚,并将违法信息抄告运输车辆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交通安全委员会、安监部门、交通运输部门,督促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
本通告自2020年11月5日起实施,此前有关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理的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晋新高速(G5512)豫晋界至焦作西站(K33.5—K46)(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可绕行二广高速〔G55〕等路段);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
昨天,记者从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获悉,2020年国庆中秋长假期间,河南全省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此举的目的是,加强国庆中秋假期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高速公路的安全管理,稳定交通安全形势,保障路网安全畅通,服务群众便捷出行。
1月23日凌晨,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出通告,明确“自2020年1月23日10时起,全市城市公交、地铁、轮渡、长途客运暂停运营;无特殊原因,市民不要离开武汉,机场、火车站离汉通道暂时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