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工作推进会议现场
映象网快讯(记者 燕子丹)4月20日上午,河南省环境污染举报投诉工作现场推进会在郑州举行,会议中详细介绍了“12369”环保热线的具体情况以及开通以来的数据。
随手举报 最高奖励五千元!
据了解,针对工地扬尘污染、“散乱污”企业排污、违规使用散煤、机动车冒黑烟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大气污染问题,群众通过“郑州环保有奖举报”微信或者12369向环保热线受理中心反映和举报。受理中心统一受理后,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向市环保局、城建委、城管局、公安局、商务局、水务局、散煤办、禁烧办、重点项目办等职能部门进行转办。职能部门接到转办件后,3个工作日内安排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向受理中心反馈。情况属实的,由受理中心向举报群众兑现奖金,职能部门对责任主体依法进行处理,并督办问题整改到位。根据不同违法行为,分别给予500元、1000元、5000元的奖励。
已发放奖金四十余万元 累积举报834件环保案件
据悉,2017年5月27日至2018年3月28日,12369环保热线受理举报电话50338个(涉及有奖举报电话18675个)。经初步审核符合有奖举报范围的案件4722件,其中转市环保局2092件,市城建委1436件,市城管委1065件,市公安局96件,市散煤办14件,市园林局14件,市水务局11件,市交运委10件,市重点项目办9件,市商务局5件,市禁烧办2件,其他部门4件。截止目前,落实大气污染有奖举报累计834件(500元的案件809件;1000元的案件23件;5000元的案件2件),发放奖金437500元。
投诉工作推进会议现场
全面覆盖 杜绝检查死角 保护举报人隐私
据了解,“12369”热线开通以来,把由原城建热线、城管局立刻办、禁烧办等多头电话投诉热线,统一归口为现在的“12369”环保热线,“一口受理,归口办理,统一兑奖”,将举报受理工作变为政府职能部门内部运转,有效解决了群众“举报难、受理乱、兑奖繁”的问题。根据数据汇总表明,4.1余万个举报电话中,环保职责范围内有效举报仅占20%,80%以上均属于其他市直委局职责范围;符合有奖举报范围内的案件4722件,50%以上均属于其他市直委局。同时,根据工作实际,郑州市在12369微信举报平台上增加了及时互动、微信红包等功能,使举报人举报操作更简单、互动更简便,并且可以足不出户兑现举报奖金,方便和保护举报人。
违法企业多数地处偏远、隐蔽性较强,基层环保执法力量薄弱,往往成为环保监管的死角。通过开展有奖举报,充分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环保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加强了群众和政府部门之间的联动,弥补了当前环保执法力量不足,同时,使环保工作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精准性,提高了环保执法效率。
根据违法企业利用执法时间错位排污的现状,通过有奖举报,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力量,鼓励公众全方位、全时段参与环境监督,积极发现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弥补了8小时之外的监管盲点,使环境违法行为无处藏匿,有效化解了群众看得见、管不住和执法部门管得住、看不见的矛盾,倒逼企业自觉守法恪守环保“红线”,有效地震慑了存在侥幸心理,妄想偷排、漏排的企业,有力遏制企业违法排污的行为,真正将环境保护工作视为不敢触碰的“高压线”。
通过新闻发布会、省市重点报刊、宣传页、微信、微博和新浪、新华、腾讯等各大网络平台,广泛宣传有奖举报办法,提高了全社会对环保工作的关注度。同时,在全市大力开展普法、讲法活动,将宣传有奖举报和普及环保法律法规相结合,提高了市民法律意识和环保理念,涌现出了一大批环保志愿者、环保观察员等环保公益人士,积极参与环境问题监督举报,初步形成全社会关心环保、支持环保、监督环保、参与环保的新局面。
我省停产通知中明确指出,所有水泥企业一律停产,包括处理生活垃圾的水泥企业,但华新水泥有限公司以处理生活垃圾为由还在生产,没有落实停产通知,污染还在继续。
大石桥街道办事处石桥社区自2016年10月起开展发动群众用电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代替污染环境的燃煤工作以来,截止到2017年3月份,共有153户居民住户到社区自愿登记,愿意进行气改煤、电改煤的设备更换工作。
为加强环境监督管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根据去年底实施《河南省环境污染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日前又出台实施了《河南省环境污染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1月12日,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次会议召开,会上攻坚战指挥部正式成立。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坚决打赢大气、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强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成立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
1月12日下午,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总结暨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动员部署会议在濮阳迎宾馆召开。就全面打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何雄提出三点意见。
1月7日上午,全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总结表彰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市长刘继标,副市长刘国连、洪利民,周口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党工委书记建志等在周口分会场参加会议。会议通报了2016年全省大气环境质量考核结果和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先进集体及个人。
12月22日,河南省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中心诉贵州省铜仁市铜鑫汞业有限公司(下称“铜鑫公司)、内蒙古东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东兴公司)、保定保运化学危险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下称保运公司)、毛艳强、范林业环境污染责任纠纷一案在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今年,全市依托《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积极构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体系,坚持高位推动、强化督导问责,变“督企”为“督政”,2015年以来全市已对199人次涉环保问题进行追责。
6月21日,马寨镇对接到群众举报、藏得很深的10台燃煤锅炉,一一进行强制切割。
11月29日晚,郑州市环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重污染天气状况,开展三级督查活动,责令限期整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缓解天气污染状况。
今年,我市在大气污染方面加大处罚力度,对电力、水泥、碳素等行业进行了集中整治。截至目前,13家企业被行政处罚,其中按日连续计罚的9起涉及金额1263万元。
今后,举报环境违法案件,将获得500元奖励。
现如今,招商问题已经成为各地政府最重要的行为之一,引资规模和投资力度直接关系到地方钱袋子的多少,关系到政府显绩,关系着普通百姓的民生依托。谁敢不重视?
“阅兵蓝”过后,老百姓期盼的是“天天蓝”,怎样才能使蓝天常见、绿水长流?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我省将建立网格化的环境监管制度,如果网格责任人对辖区内的环境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将受到纪检、监察部门的调查。
按照国家关于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我省纪念活动期间的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省政府决定开展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综合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