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狗致人伤残,长期投喂者是否担责?
近日,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遵义中院”)审理了一起因流浪狗伤人而引发的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
2019年9月20日,遵义正安县60多岁的昝某某从农贸市场买菜回家途中,被一条土狗撞倒。入院后,昝某某被鉴定为右侧多发肋骨骨折十级伤残。经警方调查,该狗系当地居民万某某经常喂养。万某某则辩称,虽然自己有喂养行为,但这是流浪狗,不应担责。对此,昝某某向正安县人民法院(下称“正安法院”)诉请判令万某某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7万余元。
正安法院审理认为,即便该狗是流浪狗,但万某某常向其投喂食物,事实上系豢养该狗。由于万某某未能认识到流浪狗的危险性,采取了不当方式投喂,使该狗对其投喂的食物产生了依赖,常在附近流浪,引发本次事故,遂判令万某某赔偿昝某某各项损失共计6万余元。万某某不服,上诉至遵义中院。
事件双方达成协议 图据《贵阳晚报》
9月4日,经遵义中院审理,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当庭兑现了4万元赔偿款。
法院工作人员:投喂者长期喂养
正安法院一位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78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万某某)向流浪狗投喂食物,可以把他认定为动物的管理人。”
该工作人员称,万某某系某门店工作人员,“狗经常出现在门店旁,基本上每天都会喂养。”喂养确切时长不详,但“最起码应该有几个月”。目前,昝某某身体已恢复健康。
那么,欲救助流浪狗,应该如何处理?该工作人员表示,“偶尔投喂没关系,但经常投喂不恰当。经常投喂,狗就会经常到这附近来,对他人也会产生危险性。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领养,或者把流量狗送到专门收容机构。”
长期投喂者万某某赔偿伤者4万元 图据《贵阳晚报》
律师:投喂是否算饲养视情况而定
四川纵目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柄尧表示,一般而言,投喂者的投喂行为是出于对流浪猫狗的怜悯之心,并不能推定其有饲养或管理的意思表示,投喂行为也不能改变流浪猫狗的无主物属性。因此,一般的投喂行为法律不应苛责。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主要看其投喂行为是否增加了特定区域、特定人群的风险。
比如当投喂行为长期发生在特定场所时,流浪猫狗会对投喂者形成食物依赖,并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其生活习性和出没规律,会在比较固定的时间地点聚集活动、等待投喂,从而将导致该场所一定时间内流浪猫狗伤人的风险性呈上升趋势。在这种情况下,则有可能承担一定责任。
相反,若投喂者能够将流浪猫狗引至人流较少的偏僻区域进行投喂,这事实上是一个风险降低行为。即便风险最终发生,其亦不应承担责任。因此,即使投喂流浪猫狗,最好也不要在人群密集场所,特别是附近有儿童聚集场所进行投喂。
而如果是主人遗弃宠物狗,主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凡高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小明称,从法院的判决结果来看,是符合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的。由于投喂人在饲养流浪狗时,让流浪狗对其产生了一定的依赖,同时也构成了事实上的豢养关系,也就是其先行行为(多次或较长期的投喂行为)引致出了对流浪狗的管理责任,投喂者应当适当担责。建议爱狗人士遇到类似情况,最好请相关部门来处理,否则很容易出现自己被狗咬伤或者因狗咬伤他人而导致投喂人承担侵权责任。
同时,主人遗弃宠物狗,宠物狗在生活中咬伤他人,被咬伤者没有过错的话,宠物狗的主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红星新闻记者 彭莉
12月6日上午,国网汝南县供电公司党委书记史春荣带领10名志愿者,积极响应该县义务植树号召,参与义务植树活动。
为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确保涉黑恶势力“黑财清底”,12月3日下午,经周密部署,林州法院执行局组织精干力量,兵分三路,依法对常某元、李某、张某等11名涉黑人员的住所地进行强制搜查行动。
12月4日,浚县法院举办了以“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为主题的道德讲堂活动,浚县法院各部门干警代表参加了此次活动。
11月30日,浚县法院召开2020年度审判执行质效冲刺动员大会,对当前的审判执行质效工作高效推进进行动员部署。院党组班子成员和全体员额法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12月4日上午,按照鹤壁市委政法委安排,浚县法院代表法院系统在全市政法系统大数据办案平台培训会上对政法各单位进行培训,并就该平台法院端的操作流程进行了详细的演示操作,培训成果卓著,受到政法委及法院领导的肯定与表扬。
为落实鹤壁市委政法委关于全市政法系统大数据办案平台培训会议精神, 12月4日下午,浚县法院组织开展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培训,刑事审判庭全体干警、立案庭负责该项工作的同志及技术人员参加会议。
为迎接第七个国家宪法日和第三个“宪法宣传周”,12月3日,禹州市全面依法治市办公室、禹州市法院组织禹州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网信办、法宣委、公安局、检察院、教体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司法局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走进禹州市法院刑事审判庭,旁听案件庭审。
襄城县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为彰显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进一步增强法官职业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12月4日,长葛市人民法院举行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