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将“换锚”
新华社北京8月25日电(记者张千千)中国人民银行25日发布消息称,自今年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这一变化主要针对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仍按原合同执行。
央行官网发布公告表示,定价基准转换后,全国范围内新发放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按8月20日5年期以上LPR计算为4.85%);二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加60个基点(按8月20日5年期以上LPR计算为5.45%),与当前我国个人住房贷款实际最低利率水平基本相当。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暂不调整。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一调整是为了落实好“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和房地产市场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定价基准平稳有序转换,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与改革前相比,居民家庭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基本不受影响。
公告表示,人民银行省一级分支机构应按照“因城施策”原则,在国家统一的信贷政策基础上,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确定辖区内首套和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加点下限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加点数值。
据了解,借款人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商约定利率重定价周期。重定价周期最短为1年,最长为合同期限。每次利率重新定价时,定价基准调整为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
该负责人表示,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是贷款利率体系的组成部分,在改革完善LPR形成机制过程中,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也需从贷款基准利率转换为LPR,以更好地发挥市场作用。
“计算机能上网”“计算机能让我认识更多的人,了解更多的东西”。在重庆市綦江区永城镇黄沙小学,一场题为“计算机能做什么”的辩论会如火如荼地进行,抛出问题的是来自中信银行重庆分行的信息技术课支教老师。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会通过公积金贷款进行买房,但是用公积金来买房也是需要满足一些条件才能够进行的。那么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证明呢?又有哪些利弊呢?
根据《河南银保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2020年扶贫日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豫银保监办便函【2020】402号)文件精神,
11月11日,第十五届21世纪亚洲金融年会暨21世纪亚洲金融竞争力评选颁奖典礼在京举行,兴业银行连续五年获评“亚洲卓越商业银行”,并荣获“2020 年度精准扶贫金融机构”奖。
3月以来,随着疫情得到控制及房地产行业复工复产的有序推进,市场情绪有所恢复,上半年代表房企销售业绩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12月3日下午,孟州农商银行人力资源部、业务部、财务部在副行长王春燕的带领下来到周口农商银行,就绩效考核系统的上线运营进行学习观摩。
业内人士指出,这次会议对前期市场调控效果给予了肯定,未来,“房住不炒”“因城施策”的总体精神和政策没有变也不会变。
近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多家银行接连发布公告称,自8月25日起,对符合条件且尚未办理定价基准转换的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批量转换,统一调整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
10月29日晚间,郑州银行公布2020年第三季度成绩单,凸显了“稳健”这一核心关键词。
中国银保监会政策研究局、统计信息与风险监测部课题组日前发布《中国影子银行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提出界定影子银行的四项标准,并将我国影子银行分为广义和狭义两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