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税务总局”微信公众号消息,3月1日至6月30日将迎来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帮助纳税人顺利规范完成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年度汇算”),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以下简称《公告》),明确相关办理事项。
《公告》第六条明确了办理年度汇算的三种方式:自己办、单位办、请人办。
一是自己办,即纳税人自行办理。
纳税人可以自行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持续加强年度汇算的政策解读和操作辅导力度,通过多种渠道提供涉税咨询服务,完善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提示提醒功能,帮助纳税人顺利完成年度汇算。
对于独立完成年度汇算存在困难的年长、行动不便等特殊人群,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税务机关还可以提供个性化年度汇算服务。
二是单位办,即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
考虑到任职受雇单位对纳税人的涉税信息掌握的比较全面、准确,与纳税人联系也比较紧密,有利于更好地帮助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公告》规定纳税人可以通过任职受雇单位代办年度汇算。
任职受雇单位除支付工资薪金的单位外,还包括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主要是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或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实习生等情形。
如纳税人向单位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自行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税务机关将为单位提供申报软件,方便其为本单位人员集中办理年度汇算申报。
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选择由单位代办年度汇算的,需在年度汇算期内(4月30日前)与单位进行确认。纳税人可通过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进行确认,与书面方式有同等法律效力。
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公告》还规定在纳税人确认前,单位不得为纳税人代办年度汇算。完成确认后,纳税人需要将除本单位以外的纳税年度内全部综合所得收入、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如实提供给单位,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是请人办,即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
纳税人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和条件,自主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以下称受托人)办理年度汇算。选择这种方式,受托人需与纳税人签订委托授权书,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需要提醒的是,单位或者受托人代为办理年度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如果发现年度汇算申报信息存在错误,可以要求其代办或自行办理更正申报。
为使计生家庭奖励扶助政策落到实处,商丘市睢阳区采取积极措施,确保2022年度新增各类奖励扶助对象得到100%确认。
2月13日上午,商丘市睢阳区农业农村局召开2021年度先进单位表彰会议。
为贯彻落实示范区2022年度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全镇各项工作,2月12日下午,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黑龙潭镇组织召开专题会。
2月11日下午,尉氏县门楼任乡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会。乡党委书记杜志刚主持会议并讲话。
为全面部署新学期的开学工作,2月13日上午,驻马店市第四小学召开2021至2022年春季开学工作会议,全体教师及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全体干部和职工的工作热情,2月12日,西平民生医院举行2021年工作总结表彰会。
2月11日,登封市嵩阳街道办事处组织召开嵩阳街道2021年度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制述职评议会,对过去一年全街道基层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落实、中心工作推进等情况进行回顾检视。
近日,2021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评选初评启动,安阳陶家营遗址入围2021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初评候选项目。
2月9日,中共虞城县委、虞城县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虞城县2021年度三级干部会议,并对2021年度为虞城县发展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进行了表彰,中原银行商丘分行虞城支行荣获“2021年度服务经济发展先进单位”称号。
2021年度个税汇算下月将启动,从3月1日至6月30日,符合相关规定的居民个人需要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对于年度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如在年度汇算期结束后未申报并补缴税款,税务部门将依法加收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