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明知拍摄海事船只等是违法行为,但面对“来钱快”的诱惑,心存侥幸心理,一步步坠入犯罪深渊,认为只要不被旁人发现,就能瞒天过海,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违法犯罪终将承担法律责任。近日,连云港市检察院对闫某以为境外人员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提起公诉。
“想去港口工作么,一天薪酬300元!”2021年5月中旬的一天,在江苏省昆山市务工的闫某,无意间从某聊天软件上看到一则招工消息,便主动联系了对接人,“对接人说每天工作内容就是拿相机,拍拍船只,一天就工作1小时。”面对诱惑,闫某难掩激动,两天后他就买票抵达指定港口,投入工作。
“刚开始,他给我买了望远镜,让我每天用望远镜看,不管有没有海事船只,都告诉他一下。后来,他又让我到指定地点拍摄海事船等,我问他拍这些有什么用,他让我不要多问,干就行了。”就这样,闫某与境外人员结识,接受对方任务开展情报观测搜集活动。后期,闫某逐渐意识到自己行为已违法,但抱着侥幸心理,并没有及时收手。2021年5月至7月,闫某按照对方要求多次使用望远镜和手机实地进行情报观测搜集,并将获取的情况通过境外通联软件发送给境外人员,非法获利2万余元。
经鉴定,闫某刺探、提供给境外人员的涉案信息被认定为军事秘密。为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保障案件顺利起诉,连云港市检察院检察官多次提前介入,与侦查人员会商案情和侦查重点,提出多条继续侦查取证建议,引导侦查机关补充调取了乘车记录等行动轨迹、通联工具确认、报酬入账记录等重要证据,推动完善了案件证据链条。
目前,该案正在法院审理中。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赵芳
通讯员 李婧婧 孟婧
4月15日上午,汝南县城管局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
4月15日,是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为“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
“国安全,人有责,保稳定,为人民……”这是汝南县三门闸街道自编的国家安全教育三字经,朗朗上口,群众牢记在心,收到较好宣传效果。
“飞舞的仙鹤、威严的天安门、醒目的4·15标识……”4月14日,鹤壁市山城区石林镇柏乐村,省级非遗“石林剪纸”代表性传承人刘树东正在对“全民国家安全教育”主题的剪纸作品做最后的完善。
“希望通过这次活动,能够起到普法的效果,有不少群众对国家安全不了解、不明白,国家安全的内涵已经扩展到了社会各个领域,知法才能懂法、守法、用法”门楼任乡党委副书记晋会芹表示。
东大街全街道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通过此次系列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推动大安全理念深入人心,推动构建大安全格局,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4月15日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推动国家安全宣传工作深入开展,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郸城联社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
近日,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街道办事处紧紧围绕今年国家安全教育日的活动主题“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国家安全是国家生存发展的基本前提,维护国家安全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
于是,一名村干部与可疑人员周旋,另一名村干部迅速向镇武装部和派出所报告,派出所民警到场后,将两名可疑男子带至派出所。经审查,其中一人是国家安全机关在侦案件的犯罪嫌疑人A,目前A因涉嫌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已被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