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已过,假期落幕,孩子们也都把压岁钱收好回归学校。由父母“保管”压岁钱是大家的普遍做法,然而有两位孩子为了让父亲返还压岁钱将其告上法庭。
案情回顾
周先生与吴女士婚后育有一子周某翔、一女周某菲,均为13周岁。两人离婚后,两子女均由吴女士抚养。
2020 年1月26日,周某以代为保管名义将两名子女16800元压岁钱拿走。周某翔、周某菲在此之后多次要求父亲周某返还自己的压岁钱,周某以各种理由多次拒绝返还。
于是,周某翔、周某菲便向法院起诉,要求父亲周某返还两人压岁钱。
法院判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判决如下:
被告周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返还原告周某翔压岁钱8000元;被告周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返还原告周某菲压岁钱8800元;驳回原告周某翔、周某菲其他诉讼请求。
两名原告的长辈在春节期间按照民间风俗习惯给付两名原告的压岁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赠与的法律构成要件,该赠与行为合法有效,案涉的压岁钱应分别属于两名原告合法的个人财产。
两名原告系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两名原告的父亲,周某与母亲吴某是两名原告的法定监护人,均有保护两名原告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职责。两名原告的母亲吴某与被告离婚后,两名原告由母亲吴某直接抚养,现两名原告经其母亲同意向被告索要其个人财产即压岁钱,被告应及时予以返还,由两名原告的母亲予以监管。被告经两名原告催要久拖不予返还,已侵犯了两名原告的合法权益。
父母有权保管孩子的压岁钱吗?
压岁钱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民法上将收压岁钱的行为定义为“接受赠与行为”。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赠与关系即成立。也就是说小孩子接受了压岁钱,赠与就已经完成,原则上不能撤回。
未成年人独立支配处分自己的财产,需要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具体而言,八周岁以下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处分财产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中可以独立处分财产,典型的如购买书本、文具等。
父母亲作为法定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的财产有法定保管义务,也就是说子女成年前,父母亲都有财产的保管和支配权。但需要注意的是,除了为维护子女利益外,原则上不得处分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近日,西平县人民法院五沟营法庭审理一起因租赁合同解除造成的财产损失案件。
这两天,广州的一名男子,因为借女儿3万元压岁钱不还被起诉,引发不少网友关注。
老崔去世后,妻子张阿姨在整理丈夫遗物时发现,老崔在去世前曾将100万元存款转赠给他的前同事邓女士。张阿姨认为,老崔此举不妥,遂向法院诉请,要求邓女士返还被赠与的100万元。对此,邓女士表示反对。她认为老崔实质在支付她早年的股权补偿款,要求法院驳回张阿姨的诉请。本案将会走向怎样的结果呢?
韦一,男,1986年出生,中共党员,2011年参加公安工作,三级警长,现任确山县公安局反诈中心主任。从警十二载,他履职尽责、躬身实干,一直战斗在反诈一线,屡破电诈大案,不忘初心,忠诚担当,做好人民财产的守护人。
一年一度的压岁钱拉扯大赛又来了, 全国各地的小朋友们绞尽脑汁, 只为体验一把财富(暂时)自由的快乐 小朋友领压岁钱名场面 为了领到压岁钱,小朋友有多拼? 在1月21日,湖北十堰, 萌娃听说给老太爷拜年铁盆磕头, 磕响一个给100块, 于是一
“你买那么多玩具有啥用? 玩一次就闲置了,太浪费了。” “你买那么多鞋子包包, 也在积灰啊!” 这个春节才刚刚开始,杭州妈妈徐女士就和五年级儿子小欢怼起来了。原因,竟然是“钱”的问题! 因为疫情原因,徐女士一家没回老家过年三年了。今年,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