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前不久发布的“智汇郑州”人才工程引起广泛关注,但仍然有不少人对具体政策不甚了解。昨日,市房管局发布《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发放及非郑户籍人才购房实施办法(暂行)》,对青年人才购房补贴、非郑户籍人才购房申报条件等情况进行说明。
郑州青年人才 首次购房补贴政策
《办法》规定,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政策适用对象为:新引进落户、我市户籍未迁出户口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5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本科毕业生。
补贴标准为:博士每人10万元,硕士每人5万元,本科毕业生每人2万元。申请人必须为2017年1月1日之后毕业,并在毕业3年内落户我市,在我市首次购买住房,且购房合同已完成备案,并取得完税凭证。
补贴申报流程
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由市房管局及各县(市)、上街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东新区、郑州高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房管部门常年受理,每季度集中审批。通过审批后,拟补贴对象名单还将通过市级媒体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市房管局将拟补贴对象名单、各区域拟补贴资金计划表等材料提交市政府,由市政府批转市财政局向各区域拨付资金,资金到位后由各受理单位每季度集中将购房补贴资金全额拨付至申请人账户。
需要提醒的是,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只能享受一次补贴。同时,已领取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其他的人才安居补贴政策及住房保障政策。
非郑州户籍人才 购房政策
《办法》规定,非郑州户籍人才购房政策适用对象为:在郑工作并拥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以上的非郑户籍人才,在郑州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宅。
上述对象在郑州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宅的,在限购审查时只审查学历、职称和教育、人社部门的认定证明,以及购房人就业状况,不再审核社保和个税证明的缴纳期限。
按照办理程序,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向房地产开发商或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交《非郑州户籍人才安居购房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由开发商或经纪机构按照原限购审核程序办理,并将上述材料作为购房合同的附件存入档案,房管部门在办理合同备案时进行核查。本事项属于随到随办事项,由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随时办理,各级房管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发放购房补贴,一个既熟悉又略感陌生的概念。虽然在刺激房地产交易、推动房地产市场走出低迷的过程中,个别地区也采用了这一手段,但从总体上讲,直接给购房者发放补贴的做法还是不太多。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兴国县等地相继出台房地产去库存政策,对购房者给予资金补贴,其中萍乡购房补贴最高可达4万余元。
自2014年以来,全国已有超50个城市发布了不同程度的购房补贴政策,这次中央定调,更多细化政策将随即出台。
据了解,目前,各部门就房地产去库存做的一揽子规划方案,就包括人口户籍、公积金以及税费方面的有关政策。
数据显示,2014年来,累计已经有超过50个城市发布了不同力度的购房补贴政策,其中主要为三四线城市。
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对楼市的干预不少,初衷均是为避免市场大起大落,但一系列行政化举措却引发对公平性的质疑。
记者梳理95个对外公开2013年度部门决算的中央单位数据,发现部分单位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购房补贴”“提租补贴”等项目的支出金额较大,一些大户支出资金以十数亿计。预算问题专家、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与企业职工养老相比,机关与事业单位的制度存在诸多不公。
记者梳理95个对外公开2013年度部门决算的中央单位数据,发现部分单位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购房补贴”“提租补贴”等项目的支出金额较大,一些大户支出资金以十数亿计。预算问题专家、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与企业职工养老相比,机关与事业单位的制度存在诸多不公。
发改委在其官网文章中首次提出政府以发放“住房补贴的形式去库存”之后,引起了舆论的极大关注,但很快此文中有关住房补贴的表述又被删去了。“删帖”的举动激发了人们对这一问题更多的猜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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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下午,许昌市举行了购房补贴政策延期新闻发布会。会议由新闻办公室主任晋春香主持,并邀请许昌市住建局副局长寇宏献和许昌市房地产开发协会会长郑伟杰,对许昌市购房补贴政策出台后的销售情况及延期原因进行通报。
今年前11个月,全省商品房销售面积为6796.84万平方米,商品房库存面积为3563.58万平方米,按照前11个月的平均月销量,消化这些库存面积只需5.8个月。
房地产去库存可以从供给端入手,通过多层次的楼市供应,满足不同购房人群的置业需求。
今天(7月17日)上午,记者从郑州市房管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郑州市取得经适房购房资格放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转购普通商品住房的家庭,最多可申请7.2万元的经济房货币化补贴。
为进一步扩大住房消费,激励农民和优秀教师进城购房,促进教师队伍优化和教育质量提高,汝州市政府决定对市级以上文明村农民和市级以上文明农户的新购房屋补贴标准调整为200元,已享受购房补贴的文明村农民,差额部分由市财政予以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