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受关注的集中供热分户计量终于有了结果。近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贯彻实施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新修订的《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下称“条例”)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首次明确,我省将启动集中供热分户计量,根据市民所用热量收费。
《条例》共分6章48条,从能源生产到消费的各个环节都做了具体要求。
条例首次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对集中供热规划区域内的新建建筑实施分户计量,对既有建筑有条件实施供热分户计量改造的,应当在五年内改造完毕。具备分户用热计量条件的热用户、热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分户计量的用热量收费。
业内人士告诉大河报记者,集中供热按照热量收费有利于降低消耗、推进节能、减少污染。早在2017年冬天,大河报记者就作为集中供热分户计量论证会媒体唯一代表阐述观点和意见,推进政策的执行。
条例进一步鼓励开发利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新民介绍,我省是能源消费大省,煤炭消费占比高,这种能源消费结构不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
条例规定,鼓励和支持开发利用太阳能、风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公共交通行业应当优先采购、使用节能和新能源交通工具;鼓励公众使用非机动、节能环保和新能源动力交通工具;鼓励农村建筑采用节能设计,使用节能材料。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保存表示,条例的修订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维护法制统一、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势必将推动我省生态环境建设进一步由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记者 杨书贞)
中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快递业的行政法规《快递暂行条例》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针对“快递员是否可以拒绝送货上门”“快件丢失后如何索赔”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
昨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贯彻实施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新修订的《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共六章四十八条,主要规定了条例的适用范围、节能管理和服务、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节能技术进步和激励措施、法律责任等。
3月3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听取并审议了《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驾驶非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人行横道时,未按照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的,处以50元罚款;等待交通信号指示时,越过停止线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20元罚款。
近日,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快递业的行政法规《快递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针对寄件人隐私保护、快件丢失后如何索赔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
扬尘污染防治方面,《条例》明确建设单位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造价,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具体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并备案。
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日前签署命令,发布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训练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这是十九大后中共发布的首部“条例”,也是党务公开领域的首部基础主干法规。党务公开的主体分为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此外还包括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以及党的工作机关、党委派出机关、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党组等。
条例新增规定,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的从业人员,要执健康证上岗,否则不仅要停止相关经营活动,还可能会被处以300元~500元罚款。根据这一建议,《条例》修改为: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的,当场登记。
这样看来,如果河南人在外地见义勇为,得到认定但未享受到奖励和保障,回老家河南也会得到认可,享受相应的奖励、保障等。从明年1月1日起,该条例正式施行,届时见义勇为的认定、奖励、权益保障等将依照此规定执行。
12月1日,(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本省户籍人员在本省行政区外被确认见义勇为的,适用本条例,但是行为发生地予以奖励和保障的除外。
财政部在回函中明确表示,“我国目前并未开征遗产税,也从未发布遗产税相关条例或条例草案。” 遗产税是以被继承人去世后所遗留的财产为征税对象,向遗产的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征收的税。
附件: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关于重新制定的《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条例(草案)》听证会听证报告 (原标题:新丽江古城保护条例听证,代表建议在维护费之外另收古城门票)
近日,省政府法制办出台《河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修订草案)》(简称《条例》),公开向市民征求意见。若出现这11种违反政府指导价行为则将被重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核心提示|昨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高票通过《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版条例明年元旦起施行。物业应在显著位置公示物业费使用情况、公共水电分摊费用情况、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所得收益和支出情况、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车位、共用车库经营所得收益和支出情况等信息;
征集2000多条建议,市民意见进入“立法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