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交警将于11月15日开始对“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和《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将对驾驶员处以100元罚款同时驾驶证记1分。
抓拍设备安装位置在哪?记者了解到,目前郑州市陇海高架桥东向西方向(与大学路交叉口附近)、金水路省军区、花园路花园商厦附近等三个路段安装电子监控抓拍设备。
抓拍设备的工作原理是什么?据介绍,该套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自动记录系统能对远光灯的违法行为进行自动识别抓拍上传。该套系统前端有两个摄像头,一个记录车辆外观信息,一个捕获车灯形态及灯光强度,确定是否使用了远光灯,一旦确定两个摄像头将同时抓拍,对整个违法行为进行记录保存,形成4张违法照片和一段违法视频,可反映违法车辆的整个滥用远光灯的过程,并同时对车牌信息和车型等信息进行自动比对。
滥用远光灯交通违法行为将导致对向行驶车辆的驾驶员视线受影响,甚至会导致对向驾驶员“瞬间失明”引发交通事故,极其危险。据公安部数据统计,在夜间发生的交通事故中与滥用远光灯有关的占30%-40%,且呈不断上升趋势。
郑州交警提示:郑州市区夜间照明条件良好,无须使用远光灯,夜间使用远光灯会灯以后,请尽快变回近光灯。郑重的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不要对违法心存任何侥幸。
12月2日下午,郑州市宣布自12月4日至12月31日起,每天7时至21时,对郑州四环内所有道路实施单双号限行。
在高速公路上车速快,任何一个危险的动作都有可能演变成惨烈事故,值得注意的是,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很多发生在高速公路的出口区域。12月1日在全国交通安全日来临之际,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在郑州周边高速出口增设21处高速公路分道口智能侦测系统,智能抓拍交通违法,喊话警示违法车辆,消除安全隐患。请广大驾驶员朋友知危险会避险,依法、安全、文明行车,平安出行。
11月30日,记者从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获悉,郑州将新增两套“违法停车抓拍系统”,主要用于抓拍禁停路段违法停车的行为,强化道路交通秩序静态管理。设备安装位置为桐柏路(协作路至中原路)路东,以及桐柏路(中原路至协作路)路东,将在2020年12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
日前这批智能电子监控设备在经过前期试运行后,通过验收合格,郑州交警现公示一批新增“违法停车抓拍系统”监控设备点位信息。郑州交警对电子监控设备抓拍到的禁停路段“违法停车”车辆,将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九十条,《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二项规定,对违法车辆的“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行为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近期,为配合全市交通违法整治提升工作,提高科技化管理水平,强化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的管理,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新增了一批
从10月22号开始,郑州交警通过电子监控设备,对机动车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对于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一经抓拍录入,将对车辆驾驶员处以10元罚款,不扣分的处罚。
从10月22号开始,郑州交警通过电子监控设备,对机动车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对于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一经抓拍录入,将对车辆驾驶员处以10元罚款,不扣分的处罚。
11月23日,郑州市交警支队发布消息,从10月22号开始,郑州交警部门通过电子监控设备,对机动车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对于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一经抓拍录入,将对车辆驾驶员处以10元罚款,不扣分的处罚。
10月17日16时58分许,杭州富阳交警在日常视频巡查中发现了令人目瞪口呆的一幕,在百川街高远路一辆浙A车牌黑色小轿车的驾驶位上竟是一名脸庞稚嫩的孩子在开,孩子手握着方向盘一副很开心的样子。从视频监控中可以看到车内,一名小孩坐在主驾驶的位置,手握方向盘在开车。
监控抓拍+人工甄别 据介绍,道路监控对违法车辆进行抓拍后,工作人员将对违法车辆信息进行仔细甄别审核,确认无误的,将对违法行为进行录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