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四川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发布警情续报称,11月12日凌晨,停放在雁江区滨江大道二段西二巷的97部小型汽车车胎被不同程度损坏。
接到报警后,资阳市、雁江区两级公安机关迅速开展侦查,于11月13日7时许抓获犯罪嫌疑人杨某(男,18岁,资中县人),后循线连续出击,至11月15日,先后将涉案嫌疑人蒲某(男,25岁,资中县人)、李某(男,28岁,雁江区人)、宋某 (男,42岁,乐至县人)全部抓获归案。
经查,犯罪嫌疑人蒲某因对小区车位只卖不租,且不让未购车位的业主进入地下停车场怀恨在心,为激起更多业主要求开发商提供停车位,便指使杨某将小区门口停放的私家车车胎刺破。
11月12日凌晨,杨某搭乘宋某的摩托车,用李某提供的单刃折叠钢刀,将停放在雁江区滨江大道二段西二巷的97部小型汽车车胎扎破。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蒲某、李某、宋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5月1日正式实施,按照《条例》规定,飞线充电、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行为有了明确的处罚办法。在小区5号楼西侧的消防通道旁,已经划出了一排地面停车位供小区居民停车,但消防通道依然没能避免被占的命运。
近日,有读者称,他们所居住的小区内,物业管理公司贴出了一张“奇葩”规定,称小区业主开车回家要遵循“单日单号车进、双日双号车进”的规则,这就意味着,开车回家得看日子,日子不对就进不了家门。
随着近年来机动车数量激增,郑州老旧小区居民停车“老大难”的问题越发突出。今年4月份,郑州市政府印发《郑州市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再次提到“合理规划、增建机动车车位、智能立体车库”。
买房时,开发商说是有地下车位,结果入住后发现,根本没有地下车位。有业主提出,物业公司应该打开小区南门,方便业主在南门外路边停车,不至于绕行东门、西门去南门外停车。
业主本来可以在小区地库临时停车,突然被禁止后大量车位上锁,多方了解得知,小区地库近90%车位被出售,想要买车位需要签订二手车位协议。记者查询《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本区域业主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