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大河报记者从省应急管理厅获悉,日前该厅下发通知,对事故灾难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提出严格要求,明确重大、特别重大事件须在发生后15分钟内向省厅电话报告、35分钟内以书面形式报告。
据了解,通知要求严格落实事发地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报告事故灾难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信息的主体责任。突发事件发生后,利用各种渠道、采取一切措施,尽快掌握事件相关情况,争取早一分钟发现、早一分钟报告,为应对处置工作赢得时间。绝不允许出现信息报送滞后于网络消息的现象。
该通知明确指出,重大、特别重大事件须在发生后15分钟内向省应急管理厅电话报告、35分钟内以书面形式报告;较大事件须在发生后1小时内书面上报至省厅;一般事件须在发生后6小时内书面上报至省厅;较大及以上事件每天上午8点前、下午17点前各续报1次,特殊情况随时续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灾难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或社会影响重大的事件,各级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接到事件报告后,在依照规定逐级上报的同时,应直接报告省应急管理厅。
此外,省应急管理厅还特别明确了事件信息报告的内容和方式。突发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状态、伤亡情况、事发单位或发生地基本情况、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请求事项和工作建议、事发现场指挥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
各单位对突发事件全面情况不清楚的,应先报已掌握主要情况,随后补报详细信息,不得以需要了解详细情况为借口延缓报送时间。
带着车友的问题,交通事业部记者来到了郑州市高新区,在雪松路附近,记者看到了这种绿色的共享电动车。记者采访了郑州市高新区交通综合治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对方明确表示:郑州市不允许共享电动车投放,这个公司属于违规投放。
据永川区人民政府消息,2012年,吊水洞煤矿曾发生顶板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据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通报,2013年3月25日,吊水洞煤矿在进行探水打钻过程中发生一起硫化氢气体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
据重庆市永川区吊水洞煤矿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称“事故救援指挥部”)消息,吊水洞煤矿人员被困,系企业自行拆除井下设备引发的一氧化碳超限事故。工商信息显示,2019年12月15日,永川区能源局对吊水洞煤业公司做出罚款1.8万元的行政处罚,原因是该公司违反矿井《S30211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S30811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
“重庆发布”微信公号12月5日消息,12月4日17时许,重庆市永川区停产关闭两个多月的吊水洞煤矿,因企业自行拆除井下设备,发生一氧化碳超限事故,24人被困井下。另据新华社12月4日消息,据当地应急部门介绍,吊水洞煤矿为高瓦斯矿井,始建于1975年,1998年转制为私营企业,目前年生产能力为12万吨。
记者从重庆市永川区吊水洞煤矿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了解到,截至今天(5日)7时,已成功救出幸存者1名,发现遇难者18名,搜救工作仍在紧张进行中。2020年5月8日,因-98mK13开切眼进风风量不足导致瓦斯超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吊水洞煤业技术负责人黄某某被永川区能源局罚款1000元。
12月5日23时许,永川吊水洞煤矿事故被困人员经全力搜救,1人获救,23人遇难。12月4日17时许,重庆市永川区停产关闭两个多月的吊水洞煤矿,因企业自行拆除井下设备发生事故,24人被困井下。
记者从重庆市永川区吊水洞煤矿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了解到,截至5日上午7时,已成功救出幸存者1名,发现遇难者18名,搜救工作仍在紧张进行中。12月4日17时许,重庆市永川区停产关闭两个多月的吊水洞煤矿,因企业自行拆除井下设备,发生一氧化碳超限事故,24人被困井下。
事实上,系安全带和戴安全头盔,都不仅仅是“保命之举”,也是“依法行事”。《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据新京报等多家媒体报道,陕西华阴市人民医院护士张丹阳称,今年8月底,她在医院值夜班时,由于白班护士未按正确比例配比消毒液,致使感染病区办公室及病房内刺激性气体含量严重超标。
近几日,全省气温持续走低,最低气温在0摄氏度左右徘徊,加上雾霾和雨雪侵袭,天气较为恶劣,记者刚刚从省应急管理厅获悉,他们针对交通出行、生产生活发出温馨提示,一定要注意做好安全防范,谨防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