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到中流浪更急,人到半山路更陡。在国际形势变中有忧、国内改革发展任务艰巨的当下,2019新春伊始,一些部门和地方不约而同地发出了大胆使用“李云龙式”干部的呼声,振奋了士气,引起了共鸣,赢得了广大干部群众的赞许。
育才造士,为国之本。赞许之余,似乎更应审视和思考:为什么政治可靠、对党忠诚、能打胜仗、敢抓敢管、敢于碰硬、直来直去、个性鲜明的“李云龙式”干部在一些用人单位难有用武之地?如何才能让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好干部脱颖而出?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把敢不敢扛事、愿不愿做事、能不能干事作为识别干部、评判优劣、奖惩升降的重要标准,把干部干了什么事、干了多少事、干的事组织和群众认不认可作为选拔干部的根本依据,选拔任用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党中央及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但不可否认的是,一些用人单位并未真正贯彻好这种重担当的用人导向,在如何使用“李云龙式”干部上,往往瞻前顾后、谨小慎微、等待观望,干事创业的整体氛围也因之偏于保守。正因如此,就更需要建立崇尚实干的正向激励体系,发现和使用好“李云龙式”干部。
发现和使用好“李云龙式”干部,首先需要各部门各地方主官公忠体国心胸坦荡,勇于为担当者担当,乐于为干事者撑腰。历史上,唐太宗曾数次请宰相封德彝举荐贤能,可是他过了许久也没有举荐一个人。太宗责问他,他回答说:不是我不尽心去做,只是当今确实没有杰出的人才!太宗忍无可忍批评道:古来的圣君难道都是向别的朝代借人才用吗?作为宰相应当为自己不能识人用人而羞愧,怎么可以冤枉当今一世的人呢!从这一番对话中,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封德彝这个唐初官场上人脉最好的官吏,死后的评价却极差。实际工作中,一方主官如果不能公忠体国敢于担当,其麾下必然簇拥一堆太平官、逍遥官、玲珑官,“李云龙式”干部不仅难有用武之地,甚至根本就找不到立锥之地。
发现和使用好“李云龙式”干部,需要继续完善和细化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不拘一格降人才,要破除论资排辈、平衡照顾、求全责备等观念,打破隐性台阶。十八大以来,相关部门及时修订完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章制度,为规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但美中不足的是,一些制度规定比较粗放,不够细化,条例之下缺乏配套的准则指南和解释说明,不利于指导具体工作。譬如,条例规定“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可以突破任职资格规定或者越级提拔担任领导职务”。可由于缺乏实操性强的细则,实践中绝大多数用人单位不敢用、也不会用这项规定,致使其沦为“休眠条款”“僵尸条款”,客观上影响了党的人才事业。
诚如总书记所言,对干部最大的激励是正确用人导向。只要我们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优化干部任用生态环境,千千万万的“李云龙式”干部就会集聚到党和人民的伟大奋斗中来!
在“失责必问”成为常态的同时,追责方向跑偏、问责用力过度的现象也时有发生。问责要体现匠心,就要本质“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理清“严管”与“厚爱”之间的关系,打开容错空间、激活一池春水、汇聚奋斗动能。
当改革进入深水区,我们不仅需要兢兢业业、埋头苦干的“老黄牛”干部,还需要一批政治过硬、敢想敢为的改革“闯将”“干将”。2017年,湖北武汉调研选拔干部时,将“狮子型”干部的定义凝练为:忠诚干净、思想解放、思路开阔、敢打敢拼、敢于担当。